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千三百二十一章 图谋甚大(第2页)

叶凡眼露精光,他比十二圣者看的更透彻,心中震动,现在可以确信,火鸦大圣多半不是这颗古星的原住民。

天兵古星疑似为一位至尊头颅所化,那仙台最中心处的火鸦大圣,身上分明有古金乌的血脉力量。

虽然生有黑羽,乌光闪烁,但却不能说他与金乌无关,最本源的气息透露了他的血脉传承。

而它所守护的枚金色的神卵,绝对与昔日所见的神羽气息接近,这可真是让人心惊肉跳的事情。

叶凡的眉心裂开一道缝隙,出现一只竖眼,这是随身体宝藏之门开启而出现的一种神通,可望穿一切虚雾。

万古前一位至尊殒落,头颅化成一颗古星,其额骨仙台浩大无边,内部有一种奇异的液体,璀璨而晶莹,状若火焰,腾腾跳动,将神卵淹没在里面,正在孵化。

巨大的至尊仙台上,也只有这一汪水泽,霞光四射,不注意根本就看不出,误以为是火焰。火鸦大圣并不在其中,液体只勉强将那黄金蛋浸泡在当中。

“这难道是至尊殒落后遗留下来的唯一一点不朽的神性力量?”叶凡自语,心中大震。

这是仙台上遗存下来的神液,肯定是惊世级的,多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神效,而今却用来孵化一只神卵。

火桑星的金乌一族早已到了,一位大圣守护在那古老的仙台上,静等神卵出世,越想越人觉得心惊肉跳。

依据王子文所说,火鸦大圣很神秘,极其低调,大概是在两千年前左右时出现的。

“一枚金色的卵,孵化长达两千年还未出世……”叶凡一阵头大。

都说火桑星有一位无上的“帝”,可是一直没有出现过,叶凡也尝试搜索一些金乌的仙台印记,可但凡涉及到都是一片混沌。

今日在这里发现一枚神秘的金乌蛋,顿时让他心中生出一些奇异的念头,难道与此“帝”真身有关?

成仙路将要开启了,也没有见到那位金乌族中的“帝”露面,当时域外诸圣就曾有过许多怪异的论断。

“咻!”

几乎在瞬间,叶凡抹平了山川上的印记,各种纹络彻底消失,他带着十二圣者一遁就是数十上百万里才停下。

他即便是源天师,也不能肆无忌惮的窥视一位大圣,真正的安全时间只有三息,一旦超过,源术也难以隐匿他的所为。

故此,看清地下古仙台上的一切后,他在两息时启动了,遁入广袤的大地尽头,这里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准帝想证道,十有**都会失败,最惨烈的莫过于在星空候中见到的那个人,头颅破碎,星河绕体,孕育他的母星化为死星,太过悲壮了。”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热门小说推荐
俏军嫂随军记

俏军嫂随军记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嫁妖夫,镇百鬼

嫁妖夫,镇百鬼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前男友又凶又怂

前男友又凶又怂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梦幻苍宇

梦幻苍宇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朕真也想做明君

朕真也想做明君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