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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青慢慢放下外衣袖子,瘦高瘦高的身体驮了,顶了顶眼镜,从口袋里摸出一把钱和一张纸塞李衡手里,“我要搬了,这是我家里的电话,有事的话别忘了打。”
刚走出来关上门,‘!’巩青听到一只大脚狠狠地剁在门上。
“滚!”里面的人哭了。
巩青知道他错了,他用了四年功夫把李衡惯成了孩子。这孩子不知道该怎麽长大,明知道是错的就为了一口气还要一错到底。
第11章
从十四平米的宿舍搬进四十平米的公寓,巩青好长时间不能适应,东西太少了,房子太大了。新添了一张简易床和一个半旧不新的书桌就成了一个家了,没了隔壁宿舍传过来的吆五喝六,整个屋子太安静了。
偶而他也会幻想这个屋子里有另一个人,那个人爱啃鸭脖子,爱啃鸡爪子,都是粘著骨肉不多的东西。
巩青不爱,他不舍得掏了买肉的钱买了一多半骨头回来,那个人总是嘲笑他。可他爱看那个人啃鸭脖子,啃鸡爪子。一张油嘴,两只油手,一脸满意的笑。
巩青现在不用再算计钱了,他收入高了,是去年这时候的两倍,每次路过那个他买了无数次的卤店,他总会想那个人现在在干什麽?钱包里是不是还只剩了几块钱。
生活是用来适应的。巩青慢慢适应了。
每天天不亮去学校,天黑了再回来。巩青的工作越来越忙,三个班的课再加上课题研究忙得巩青四脚朝天,家成了真正睡觉才需要回来的地方,而这个地方远没有宿舍方便。为了不走三十分锺的路,巩青买了辆自行车。
号码给了李衡快三个月,那个声音从来没有响起过,巩青也适应了。他有的时候更希望那个声音最好永远别再响起来了,那样他还能踏实点。
巩青终於利用假期把他妈妈从东北老家接了出来,那个已经六十多岁还在外面四处逛的男人依旧逛著。尽管家里差点没吵翻了天,大哥说他也要出来打打工,村子里很多人都出来了,谁谁还挣了多少多少钱,二哥说妈要来就得把他小儿子带出来上上学,窝山沟沟里一辈子没出息。
这一次巩青一反常态,冷著脸坐在炕头上,“目前我没这能力,也没这些义务。”就再没多的话。
把卧室让给母亲住,自己在小客厅里支了一张沙发床。巩青开始教母亲用煤气罐,教母亲用各种小电器,教母亲去菜场买菜,看著那个对自己儿子都没法大声说话的女人脸上开始放光了,巩青觉得自己做什麽都很值。
他在学校门口的市场里看到过一次李衡,李衡拿了一个不锈钢的饭盆在一个小店里买馄饨。他知道这是李衡的习惯,李衡在外面吃饭从不用小饭馆里的碗,嫌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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