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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佑八年(1093),六月二十四。
苏东坡又向朝廷上书,试图乞请改知越州。
他的理由是,自己入仕以来曾三次在江浙一带任职,粗知这里的风土人情,治理起来较为熟悉。又因为自己年老多病日甚一日,急切盼望早日归耕田园,幸好自己在常州宜兴县还有几亩薄田。越州虽然偏远,还可以借去越州赴任的机会到那里稍加修整,作为自己的归宿。
就在苏东坡向朝廷乞请的时候,他的学生秦观因吕大防之荐,以秘书省正字充编修官。除了秦观,吕丞相还为道潜奏得“妙总”师号,这位仁公很在意有德才名望之人,即使隐居于山水之间的出世之士,他也很愿意成就,总想着使其显露名声。
八月初一,四十六岁的王闰之病逝。
次日,苏东坡沉痛地作文致祭,将这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贫贱之妻殡于京师后,给老乡杨济甫致简报了丧。苏辙与张耒也为之作了祭文。
王闰之陪伴苏东坡经历了宦海的大起大落,他们共同生活了二十五年,先后历经了着名的“乌台诗案”和“黄州贬谪”,经济最困难时,和苏东坡一起采摘野菜,赤脚耕田,变着法子给他解闷。她去世时,葬礼极为隆重,苏东坡亲自写了祭文《祭亡妻同安郡君文》,承诺“唯有同穴,尚蹈此言”。
王闰之的灵柩一直停放在京西的寺院里,十年后东坡去世,苏辙将其与王闰之合葬,实现了祭文中“惟有同穴”的愿望,王闰之终于和东坡合葬一处。
根据自己在娘家的排行,新娘子原叫二十七娘,“闰之”这个名字,显然是苏东坡给取的,她所出生的庆历八年闰正月,而闰之恰恰生于这个闰月里,“闰”的字面意义就是不期然而然地“增多”,对于苏东坡来说,青年丧妻,只好无奈地给孩子找个继母,也与“闰”字吻合。
考察苏家族谱,我们发现,苏家的女人与当时社会大多数女性一样,都没有正式名字。东坡祖母称史氏,母亲也只叫程夫人,而苏辙的妻子一辈子安于“史氏”之称,惟有苏东坡的两个夫人和侍妾王朝云,都和男人一样,拥有自己的名和字,这在当时是很少见的。
不仅如此,闰之比王弗更进一步,有了自己的字:季璋。由此可见王闰之在娘家排行老四。
值得注意的是,苏东坡所娶的王闰之,当年已经二十一岁。根据宋代礼仪,“女子十四至二十”,如果不是丧服在身,“皆可成婚”。从苏家的八娘十六岁嫁给程之才、王弗十六岁嫁给苏东坡、史氏十五岁嫁给苏辙来看,眉山女子出嫁之日多在十五六岁之间。那么,闰之为何二十一岁还待字闺中呢?
原因只能有一个:将闰之嫁到苏家接替堂姊,给苏东坡当继室,这桩姻缘,极有可能是王弗在病危之际作出的安排。否则,苏东坡身为两中制举的“天子门生”、从六品的直史馆官员、欧阳修多次公开宣称他将是未来天下的文章宗师,不可能去娶一名韶华已逝的村姑。
这一点,确实被研究苏东坡、为其修谱的学者们所忽略了。也许给不甚精通文墨的“二十七娘”取字,是在东坡纳朝云为妾前后,因为朝云跟随苏东坡,取字“子霞”;既然侍妾有字,夫人岂能没有?
王闰之性格柔顺贤惠。在黄州的时候,苏东坡心情郁闷,而小孩还在他面前牵衣哭闹,东坡刚要发火,王闰之开导苏轼说:“你怎么比小孩还痴,为什么不开心点呢?”东坡听后正有所感愧,王闰之又洗涤好酒杯放在他面前。这件事被苏东坡写进了诗里。在黄州苦涩艰辛的岁月中,有贤妻如此,对他来说是一种大安慰。
贤淑决不是盲从,更不等于逆来顺受。闰之跟随苏东坡十六年,历经杭州、密州、徐州、湖州官任,共同遭受责居黄州的生涯,后又从朝廷到州郡,再由州郡回朝廷,几起几落,颠沛流离,但她在东坡的生活中,决不是可有可无之人。请看下面一例:
苏东坡刚到密州当太守时,正值天下大旱,蝗灾四起,百姓饥馑,民不聊生。东坡到任伊始,便投身灭蝗,接着扶困济危,沿着城墙拣拾弃婴,最后与百姓一道挖野菜,度饥荒,几乎到了身心交瘁的地步,偶尔在家里发点脾气,对孩子说话声音大些。是可以理解的。苏东坡有首《小儿》诗,就记载着家中发生的一件小事:
小儿不识愁,起坐牵我衣。我欲嗔小儿,老妻劝儿痴。儿痴君更甚,不乐愁何为?
还坐愧此言,洗盏当我前。大胜刘伶妇,区区为酒钱。
这个小儿应是闰之在杭州生的苏过,当时仅四岁,见到父亲从外面回来了,大概是想要点好东西吃。苏东坡又累又饿,也许是刚刚挖完杞菊、拣罢弃婴,身心交瘁,于是就发了脾气。所谓“儿痴君更甚,不乐愁何为”,是记述闰之的话,你怎么比他还任性?回到家就生气,干嘛不找点乐子呢?”既有责怪,又有怜爱,还有对丈夫、儿子的双重关怀。接着她就给丈夫洗净茶盏,砌上新茶,或许是端上东坡喜欢的密州“薄薄酒”,用融融暖意让丈夫回到家庭的温馨之中。
在王闰之过生日之际,东坡放生鱼为她资福,并作《蝶恋花》纪事。词中“三个明珠,膝上王文度”,是赞美她对三个儿子都一视同仁,疼爱不分彼此。王闰之和王弗的家乡都是眉州青神,那里江山秀美,岷江穿境而过。在漫天曼陀花雨中,山岭青翠,碧水孱湲,佳气葱郁,生于江畔人家的王闰之,在苏东坡眼里,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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