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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七趁凌霄走到一边,飞快地道:“就你和你女朋友出去那天下午定的!”
“为什么选他呀?”
“可能因为当时你没在吧……”
“真的?!”
“……你还真以为是啊?”老七受不了地摇摇头,“天真无邪……”
我的站位在队列中央,凌霄就等于直接站我跟前,他穿着一件湖蓝色T裇,外面是一件简单的黑色外套,就这么平凡一件衣服穿他身上偏就是卓尔不群地好看。讲真我长这么大,各种形形色色的男生也见过不少,就没见过和凌霄一样,气质这么拔尖的。看看周围的汉子们,凌霄往这群糙汉子中一站,那简直是鸡群里的一只丹顶鹤,淤泥中的一枝并蒂莲。
也就是……这么平行面对面,实在叫人不知道把眼睛往哪儿搁。凌霄那件黑色外套是反光材质的,被灯光照得透出一丝丝紫,我盯着那些迷幻的紫色在他肩上、胸口、衣袖上流转,鼻子悄悄嗅了嗅,嗯,头发八成用的清扬~
凌霄还是一张不苟言笑的冰山脸,不过话还是说得很客气的,说虽然教练让他担当队长,但他并没有带队的经验,希望大家和以前一样按部就班地训练,还说了以后请多指教。
大家七零八落地鼓着掌,谁敢指教你啊……
唉,还以为老胡走了可以轻松一天,没想到走了皇帝老儿,又来了太子监国……
“乔麦,出列。”
凌霄冷不丁叫到我的名字,我背上一个哆嗦,与老胡过招的种种经验告诉我,开训就让人出列绝对没有好事。
老七撞我我也不走,死也要死在兄弟们中间,绝不做孤魂野鬼。
凌霄也不恼:“我现在要带大家练步伐,你还要练吗?”
我才想起我崴了脚,忙出了列,想用眼神传达一下感谢的心情,凌霄却只是低头看老胡给的训练安排的本子,并不打算接受我的满腔感激。这人就是闷骚,唉算了,迟早我也得习惯~
老七问凌霄,他干吗不用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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