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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门突然开了,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走了进来,手里捧着一束红玫瑰,五官端正,相貌堂堂。
倒是个衣冠楚楚的,奈何,是个衣冠禽兽,莫冰自然认得这人,上前一步,嘴上挂着商业式的笑容:“简先生,下次请记得敲门。”
这位简先生大名简成宗,是简氏地产的二公子,近来对乐坛颇有兴趣,姜九笙的演唱会算得上是他的首次娱乐投资。
地产大亨嘛,哪个不爱香车美人,这简大公子更是花名在外。
简成宗穿着一身裁剪讲究的西装,胸前口袋里的红色方巾露出一角,颇为风流倜傥,开口笑道:“我投了三千万,这个特例都没有?”
“不是特例。”莫冰面无表情地指正,“是教养。”
姜九笙勾唇,垂着眼似笑非笑,她家莫冰真是朵带刺的娇花儿,一般人在她手里可讨不到好。
简大公子的脸色果然当场就变了,可能顾及着风度,忍着没有发作。
莫冰仍旧面不改色,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简先生有事?我家艺人还要换装,可能需要回避。”
简成宗冷了冷脸,视线越过莫冰,将手里一大束玫瑰递到姜九笙面前:“晚上一起吃饭。”
姜九笙没抬眼,将修长的腿随意搭在椅子上:“抱歉,我不接受陌生人的单独邀请。”
礼貌又冷清。
圈里没有谁不知道,姜九笙对谁都没脾气,偏偏又是最难接近的那个。
男人嘛,偏喜欢攻击性强的,有与生俱来的征服欲。
“以后就不是陌生人了。”简成宗笑,口吻里贵公子做派十足,“你的巡回演出会还有三场,我想继续赞助,一回生,二回熟。”
姜九笙抬眸,笑问:“那三回呢?”
姜九笙有一双勾人的桃花眼,深处,总有几分冷,几分妖,带着疏离懒散的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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