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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他在一大堆凌乱的案卷下面找到一部款式很老的手机,看起来是专门接电话的备用机。
周言从里屋走出来,挑了一下眉说:“快,到你接客了。”
楼明叙心里犯嘀咕:刚才还劝他走呢,就这么丝滑地使唤上他了?
来电的是个三十岁的女人,说是和一个比她大两岁的已婚女人相爱并且同居快两年了,然而已婚女的丈夫是军人,想问的是,和已婚女长期同居,算不算破坏军婚罪。
楼明叙眉头一皱。
怎么一上来就这么超纲?考试没考过女同啊。
他开的是扩音,周言也能听到,他投给周言一个求助的眼神,然而对方并没有给他提供什么有效的提示,转而去煮开水了。
不知道是想看他难堪出糗从而放弃留在这里还是对他的能力太过自信。
楼明叙深吸了口气,让自己握住手机的尽量不要那么抖。
“那你是什么时候知道她的老公是军人的呢?”
女人说:“就前两个月,之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聊他丈夫的事情。”
楼明叙思考了一下说:“破坏军婚罪要求的是你主观上要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客观上实施了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依我看,这个主客观条件你现在都达到了,如果对方丈夫拿到你们同居证据要起诉的话,法官是有可能判你破坏军婚的。”
“但我在想,我又不是男的,就算拍到我们手牵手住一起又能怎么样呢?民法典既然不承认我们的关系,又凭什么拿法律条文来审判我们?”
女人说起这个话题来很激动,不像是咨询,更像是宣泄不满,她又说自己和已婚女才是真正相爱的,已婚女和丈夫是相亲认识的,没什么感情,都是被家里人逼的。
楼明叙一开始还劝她小心着点,最好等俩人离婚后再同居,聊着聊着发现这人根本油盐不进,她只希望律师能为她规避风险,更炸裂的是,俩人还打算借精生子,紧接着去父留子。
这就有点过分了。
楼明叙没辙,给出建议:“那要不然你们三个凑一桌,好好商量看看能不能一起把这日子过好了?”
女人的声音一滞,骂道:“你是不是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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