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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门着名的《四种清静明诲章》,乃出自《大佛顶首楞严经》,里面就阐述了邪淫罪、杀业罪、偷盗罪、妄语罪的害处。
第一种清静明诲:
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只名热沙。
何以故?
此非饭本,沙石成故。
以淫心求道,轮转三途,必不能出。
淫心是求道的绊脚石。
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
即不止是要断淫,连断淫的念头都没有了,才有希望证得佛果。
第二种清静明诲:
若不断杀,修禅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声大叫,求人不闻,此等名为欲隐弥露。
何以故?
服其身分,皆为彼缘。
如人食其地中百谷,足不离地,必使身心,于诸众生,若身身分,身心二途,不服不食。
若不断杀,欲求菩提,如掩耳盗铃,欲隐弥露,哪能证得无上正等正觉?!
第三种清静明诲:
若不断偷,修禅定者,水灌漏巵(古同“卮”字。读zhi,第四声。意为古代的酒器,如“柏酒延年共举巵),欲求其满,纵经尘劫,终无平复。
若不断偷,欲求菩提,如漏斗装水一样永远都不能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