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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曾这些天上山收了不少核桃和其他的干果。他留了给方致远吃的,想想就带着去了镇上去换些银钱。正好,两天前,他猎到了两只袍子,卖给陈掌柜就能给方致远买上写纸笔,不管怎么样,字认不认的起来,东西总得备下。这样,他心里能好受些。
难得的,大壮这几天要在家帮忙做事不能过来,他就打算看看自己做的柿饼怎么样了。按照日子,这多过了一个月了,柿子也该上好霜了。他本来想等着方曾一起的,可一直到中午都没见着他舅舅回来,想着恐怕是有事留在了镇上。
实在忍不住心中的好奇,方致远就把地上用棉絮盖住的柿饼掀开了看,看着和记忆中一模一样的柿饼,方致远心中兴奋极了。他赶忙拿了一个尝了一口,和记忆中一个味道,甚至还更甜些。
方致远又把大缸开了,拨开柿子皮,见着里面的柿饼上有着厚厚的一层白霜,而且明显的比地上的那些柿饼形状更为的好看。他又在里面拿了一个尝尝,味道好的很。一连把打开了八个大缸,都做成功了,方致远看着这些柿饼就像看到了白花花的的银钱。
方曾回来的时候心情很不错,他给方致远带了三本书还有纸笔。一扫前些时日的不郁之气,脸上带着笑。对着方致远说道:“虎子,来,舅舅给你带了书。你先收着,先让大壮教你,要是不行,舅舅就让你林信舅舅教你。他虽然没什么学问,可常用字还是认识的,教你认字还是可以。”
方致远对着这儿的文字还是能看得懂的,就是他原身没学过,让他不敢说什么。在他看来,认字是要的,可做学问却是不用的。他是个什么性子的他自己知道,要他寒窗苦读个十年,不说他能不能中举,就是性子也耐不住。所以,在知道赵家村私塾没收自己,他自己有些烦躁自己会认字不能名正言顺的表现出来,却没什么遗憾的,他两世为人就不是个读书的料。
就是方曾把这事看得很重,隐隐有些自责是他对不住自己,让方致远不知道该怎么劝说才好。现在看方曾自己想通了,方致远心中松了口气。
他高高兴兴的接了书本,问道:“舅舅,今天有什么好事情?”
方曾卖了个关子:“嘿嘿,舅舅啊,今天遇到好事情了。”
方致远很配合的问道:“舅舅,什么好事啊?让你这么高兴?”
方曾得瑟的说了一下。他早上走的时候,把家中的辣白菜和泡萝卜带些给陈掌柜尝尝,毕竟这些年陈掌柜帮着他不少。这些家常小菜虽然不值个什么,可好歹是他的一些心意,就当吃个鲜。别人对自己好,自己可不能当做理所当然,不然,再好的关系都得冷了。有来有往才能长久。
出乎意料的是,陈掌柜却很喜欢辣白菜和泡萝卜。方曾看陈掌柜喜欢,就想着告诉陈掌柜怎么做,以后自己家做些。可陈掌柜不愿意占他的便宜,要了泡菜的方子硬是给了方曾五两银子,还让跟方曾定了辣白菜,一颗就是三文钱。
不仅这样,陈掌柜还给他介绍了一家杂货铺子的掌柜,那掌柜尝着辣白菜不错,和他定了三百颗卖,也是一颗三文钱。这在方曾看来就是天上掉下的银子,太意外了,这再平常不过的玩意竟然可以换成白花花的的大钱,他晕乎乎的在陈掌柜那儿吃了饭才回来。
这也大大出乎了方致远的意料之外,说实话,这白菜在乡下一个大钱能买一篮子,而做辣白菜就是费些梨子沙果和调料,却能卖三文一颗,却是是桩好买卖。按说,陈掌柜没道理只要一个方子还给那么些银子,商人不是最为的重利吗?
等等,他想到了,陈掌柜是在拉他舅舅一把,舅舅当年救了他一命却没肯要他任何的报酬,他感念舅舅的人品,这些年待舅舅都很是客气敬重。恐怕他是听了外面的流言,见舅舅接了自己这个外甥来家养,想帮帮舅舅吧。
这泡菜不好单个卖,毕竟汤汤水水的,也不好装。他就自己买下方子,而辣白菜却是能按颗卖的,大冬天的镇上人家哪家不要用些菜,花些钱吃个下饭小菜,人家还是愿意的。这样就留个舅舅做个长久买卖,大小有个进项。而这两样的味道都不错,辣白菜一个冬天卖下来应该也能卖下来也能换上些钱。
要真是自己想的这样,那陈掌柜能想得这么细致周到,的确是个值得结交的人。
想通了,方致远也放心了。
【全文基于原著人设创作,不涉及原著剧情,可当原创阅读】 【好消息】:她穿进了人尽皆知的《歌剧魅影》。 【坏消息】:她穿的是恐怖片版本! 一觉醒来,薄莉穿越到了十九世纪。 雾霾严重,肺结核流行,卫生条件堪忧,一脚一坨马粪的十九世纪。 更糟糕的是,她穿成了马戏团里的一名演员。 ——女扮男装的演员。 这是一个女性剪短发、穿裤子会被严厉审判的年代,没人怀疑她的真实性别,大家只当她是一个清秀过头的男孩。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个头一点一点拔高,女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马戏团人多眼杂,再这样下去,她女扮男装的事情迟早会露出马脚。 临走前,她拽上了马戏团里一个饱受虐待的少年,打算跟他白手起家,另组一个马戏团。 · 薄莉不知道的是,少年性格冷漠怪异,如同一头多疑的疯狗,随时准备置她于死地。 在他看来,薄莉胆小、贪婪又懒惰。 这样的人,迟早会抛弃他,另谋出路。 就算她是真心要跟他搭伙,看到他的相貌后,也会抛弃他。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主动杀死她? 这样就不必看她惊慌失措的神情了。 谁知,她并不胆小也不懒惰,相反聪明又冷静,并且丝毫不厌恶他的相貌,也不讨厌他古怪的性格。 他们成为了非常合拍的合作伙伴。 可惜,美梦终究是要醒的。 一天下午,他站在门后,听见她对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说道: “……你再这样说,我就生气了,我现在是单身。” “埃里克?他是我弟弟。”不知对方说了什么,她诧异地笑了一声,“我们岁数相差这么大,怎么可能是夫妻。” · 从这天起,薄莉就产生了强烈的幻觉,总觉得有人在暗中窥视自己,呼吸近在咫尺,仿佛就在她的身后。 幻觉日益加重。 到后来,她后背紧贴墙壁,都会觉得墙中有人在看她。 对方的视线一日比一日露骨,一日比一日炽烈。 似乎随时会穿墙而出,来到她的身边。 【阅读预警】 1、疯狗年下,粘人精男主,目光寸步不离女主的那种。 2、年龄差为6岁,是指穿越前的女主X男主。穿越后,男女主同岁。 3、《歌剧魅影》有很多个版本,这次写的是恐怖片版本(不是指某一部恐怖片,而是整体风格),非人感较重,性格行为可能会比原著更加偏执过激。 4、女主前期会有点害怕男主,但很快就会乐在其中,假如男主的一举一动不戳女主xp,那还有什么意思。 5、封面为约稿,可以自留欣赏,禁止转载/盗用。 6、段评已开,不需要任何门槛,但禁止出现影响其他读者阅读体验的评论,如KY、代入真人明星、联系三次元等评论,看到会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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