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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倾心,萝莉与大叔(第1页)

“糖葫芦,糖葫芦卖喽!又酸又甜的糖葫芦卖喽!”

“包子,胡记大包子卖咧,皮薄馅多的包子咧!”

……

熙熙攘攘的集市挤满了摊贩和行人,偶尔有车辆路过若不按响喇叭根本过不了这条街,在这安静的城市,洋溢着欢乐笑颜的人们是那么快乐。

大街上走来一位绅士,一顶礼帽压得低低的,将将齐眉,一身笔挺的西装在满是短衣帮的大街上极为显眼,虽然,北平也有不少西装革履的人士,但那些人大都有他们的活动区域,那些繁华的地区。这里是北平最混乱鱼龙混杂的闹市区,即使死上几个人巡捕房也是不管,这里头的门道多着呢。这位绅士的出现如同一张时间定格的黑白照片,照片上的人短衣散发,卷着泥裤脚,手拿糖葫芦的,护着铜板儿的,那些没见过世面的人们纷纷盯着他看,看着他身上的稀罕物什儿。许是注意到周边的视线,绅士压低帽檐遮过眉,或许他也想加快脚步离开这充斥着低等汗臭味的地方,然而他拄着的拐杖,拖着的右腿,注定了即使加快步伐也是走不快的。我想,如果不是见惯了那些穿着绸缎的老爷,常见那些穿着长短衫的人或许那时我也不会对那人感到好奇,不会盯着他那一身奇装异服看,不会探究他那帽檐下的容颜,不会好奇他的身份,或许,我就这么作为一个娇养的小姐被爹爹指给一个门当户对的少爷,成了这偌大的北平城千千万万个夫人之一。这就是命中注定,尽管当时我才八岁,还没到嫁人的年纪,但我却明白,我心里有这个男人的剪影,那日,喧嚣闹市,静谧如画恬淡似水的男人,如刀刻般透过瞳孔印在脑海深处,直到现在我依然觉得我深爱着那日的他。

北平最多的不是那些皇亲贵族,也不是那些劳作百姓,最多的是包衣们。在北平随便拉一个人出来十之八九便是出自包衣之家,而唯一的区别便是他们是上等包衣抑或下等包衣。那些年代久远传至今日而仍然富足的包衣们便是上等包衣,那些年代久远却家业中落或是年代轻不善经营的便是下等包衣。上等,下等的不过名儿上好听罢了,说到底不过是满人的奴才罢了。我家便是一个上等包衣人家。本来到祖父那一代是要没落的,只是祖父颇有些头脑,很会摆弄生意,把家里仅剩的酒庄经营得有声有色的,又拜了宫里的一位权势公公作干爹,得了不少提携,这才振兴了家门。宫里头那些公公们是没根儿的,有些钱财的便在外头娶房媳妇认个干子,多多为他钻营,日后也好有个摔碗的。没本事的大都死了,在乱葬岗寻个歪脖子树裤腰带一挂吊了了事儿,孤魂野鬼的也没个人收尸,死后也下不得地府投不得胎因为不健全。这些都是干曾祖父告诉我的,他是个老公公了,从宫里退了后就住到干儿子为他备下的屋子里,每日里只晒晒太阳,逗逗鹦哥,日子好不快活。那时我还小,只知道后院里连父亲都不得进的那院里有个干曾祖父,心里却是好奇极了,总想见一见,也是翻墙进去看了,那静谧的院子里只一个白面老人躺在摇椅上,间或摇一摇手里的蒲扇,抬头间见了立在墙角的我,他向我招招手,我便傻乎乎地上前,竟是与他待了一下午的时间,听了他的絮叨,等到天黑了才恋恋不舍地约了明日再见。我因着容貌好且又是嫡出,在孙女一辈里颇为得宠,因此干坏事儿的胆子也是很大的,往往那些要被家法的孩子里总是有我,只是每每要被执行却是被祖母拦下,祖母会把我搂在怀里不让人碰。或是参佛久了,祖母身上总有一般檀香味儿,我爱极了那味儿,即便不是我做的坏事儿也一并揽下,只为了闻一闻祖母身上的檀香味儿,因此兄长们颇喜欢与我一处那样便是犯了错也可少罚些,当然,也有嫉恨于我的。我曾问过祖母为何她总是与檀香相伴,祖母说是为母亲祈福。母亲是遗腹子,祖母作为姑母总是偏爱些母亲的,怕她嫁了人受婆家欺负便要父亲娶了母亲,母亲过门四年才生下了我,可惜却是病故了,从此父亲再未有过新夫人,身子也是日渐消瘦。祖母每每见了总是叹息不已,却是更为怜爱于我。

长到八岁上,府里已是玩儿遍了,便怂恿哥哥们带我出去耍,在大哥哥的掩护下我终于偷溜出府,那是闺阁小姐们所没有的胆量,穿着旧旧的衣裳,扎着两个羊角辫儿,拉着大哥哥的手,走在破败的街道上,吃着酸甜的冰糖葫芦。迎面走来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戴着怪异的帽子,衣裳是黑黢黢的却很是衬体看着倒像大伯的一身衣裳,拄着拐杖。大哥哥把我拉到一边站着,我正要询问,大哥哥却捂了我的嘴巴。掰不开大哥哥的手,我也随他去了,总之不会害我,我仗着个子小,偷看他帽子下的脸,虽只是侧面却让我害了相思。那日回了家虽遭了祖父训顿却是恍恍惚惚,祖母见了还当我冲撞了,逮住大哥哥又是训顿,吩咐厨下里熬了安神汤喂我喝下,夜里,许久不见的父亲竟也来探望我,他久久立在帐外,却不发一言,我想或许父亲又在思念母亲,而我则思念着白日里的他。

白日里我总是发呆,便是干曾祖父转赠的鹦哥也没心情逗弄,整个人都安静了,如此府里也安静许多,祖母来看我,我也是不说话。不知是不是那时想的狠了,自那时起我便不爱在人前多话了,性格也变了,按着祖母的话便是一下长大了,跟个大姑娘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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