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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三看书 > 游戏竞技 > 死的是猫猫我,你渣鱼哭什么哭 > 第28章 教你浪费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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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堂没多久就开起来了。

李富贵每次去乌月镇送药草的时候都会经过学堂,学堂里总会响起朗朗的读书声,大黄追上来围着他转来转去,尾巴不停地摇啊摇。

李富贵背着竹篓蹲在学堂外面的那棵老榕树下,摸着大黄的脑袋,侧耳听着里头的书声。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李富贵觉得这诗听起来可真耳熟,于是他歪头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来,这不是那一天晚上临睡前他媳妇给他念的诗吗?

那时候,他只觉得他媳妇的声音好听,念出来的诗也好听,现在他却忍不住好奇这诗到底是什么意思。

李富贵想了半天,但始终想不明白。

这时候,学堂里书声停了。

李富贵蹲在老榕树下抬起头朝学堂门口望去,只见一群孩子挎着书袋一窝蜂地涌了出来,他们稚嫩的脸上都挂着开心的笑容,他们身后跟着身材修长、清瘦,生得清秀,气质温润的林子成。

孩子们纷纷跟着林子成告别。

李富贵没动,还是蹲在那。

林子成温柔地送走了学堂里的最后一位学生,抬眼和老榕树下的李富贵无意间撞上目光。

林子成走了过去,笑着问李富贵,“富贵,你怎么在这里?”

李富贵眨了眨那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好奇地问林子成,“子成哥,刚才那首诗是什么意思啊?”

林子成一愣,似乎在思考李富贵说的是哪首诗。

李富贵努力把自己记住的词拼凑成一句诗句,“就那首什么桃之夭夭,一起回家?”

他太笨了,他都记不住那首诗怎么念。

“一起回家?”

林子成被李富贵逗得一下子笑了出来,“哦,你说的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吧?”

李富贵听得眼睛亮了亮,他点了点头,“嗯,没错,就是这首诗,这是什么意思啊?之前玉棠给我念过。”

林子成耐心地跟李富贵解释,“这首诗啊,叫《桃夭》,是一首贺婚诗。”

“祝福即将出嫁姑娘未来和夫家和睦相处,安顺和美。”

林子成怕李富贵听不懂,就逐字逐句地解释成简单易懂的大白话给李富贵听。

李富贵一边听一边心中惊讶。

他想,原来这么短的一句话可以表达这么多意思啊!

难怪媳妇这么爱读诗呢。

李富贵想,要是他也识字,能看得懂这些诗,那会不会跟媳妇多一点话题呢?

于是,李富贵听得格外认真,手托着下巴,生怕错过林子成的一句话。

林子成瞧见李富贵那听得眼睛都看直了的模样忍俊不禁,然后继续给李富贵讲解起其他诗来。

大榕树下,二人看起来格外的亲昵。

不远处阴影下,沈玉棠负手而立,风扬起他身上的衣袍,垂落于腰侧的手慢慢地攥紧了拳头,冷清的眸子中倒映着大榕树下那个眼睛发亮,聚精会神地聆听着对方话语的少年,看见少年眼里的亮光,沈玉棠心中莫名的不快,寒意在眸子中涌动。

当天夜里。

烛光如豆,沈玉棠静坐在烛台下提笔练字。

李富贵跟煤球一块躺在躺椅上,盯着屋顶好半天,想了好一会,这才从躺椅上爬起来,朝沈玉棠望去,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问,“媳妇,你能不能教我识字?”

沈玉棠写字的动作忽然一滞,笔尖的墨在纸上缓缓晕开。

李富贵都不识字这么多年了,为什么突然想要学识字?

他刚欲回答,忽然想起今天白日大榕树下李富贵与林子成相谈甚欢的场景。

恐怕李富贵想识字只是为了能与林子成多些话题罢了。

也是,林子成是位夫子,知书识礼,而李富贵大字不识,与林子成本就不是一路人。

李富贵若心系林子成,想与林子成在一起,自然得识字。

要不然林子成提风花雪月,李富贵只知道吃喝玩乐。

想到这里,沈玉棠抬手将毛笔收起,重新换了张纸,冷漠而言辞刻薄地拒绝,“不能。”

“你太笨了,教你只是浪费我时间。”

天君想将太子送到他底下学习,他都嫌麻烦。

李富贵算什么东西?值得他浪费时间精力去教?

沈玉棠从头到尾都没抬头没看李富贵一眼。

自然没看到李富贵在听到沈玉棠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李富贵 眼神黯淡了几分,瞬间就跟被霜打的茄子一样蔫吧着耷拉下脑袋去,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被击得粉碎。

烛光摇曳了几下。

李富贵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摸着煤球软乎乎的毛,看起来垂头丧气的,特没有精神,眼珠子忽闪忽闪着金光,嗫嚅着嘴唇,很小声地回了句“哦”

李富贵的声音很轻,听起来很是失落。

沈玉棠反应过来自己刚才的话似乎重了些,眉头一皱,思索片刻,还是放下了手上的笔,抬起头来,想解释些什么,等他朝李富贵那看过去的时候,就看到李富贵已经躺下了,背过身连身子带脑袋地缩进了被子里,蜷缩成一团,从他这个角度望去,像是一座高高隆起的小山丘。

小山丘似乎很伤心,一动不动。

沈玉棠看着那座小山丘,心里说不出来的沉闷,欲言又止,最终,在想起白天看到的场景时,最终,他还是合上了薄唇。

被窝里,李富贵像煮熟的虾儿一般缩成一团,猫耳朵露了出来,金黄色的瞳孔在黑暗中微微发亮,忽闪忽闪。

媳妇不愿意教他。

那他就去找子成哥吧。

反正他是一定要识字的。

要不然以后就找不到话题跟媳妇聊天了。

李富贵心中暗暗下了决定。

第二天,李富贵打听了学堂的束修,然后带上这段时间他攒的钱就去找林子成了。

经过后山那荒废的神像前,李富贵还从鼓鼓囊囊的钱袋里头掏出来一个铜板塞进了神像脚底下。

这叫什么来着?

香火钱!

没错。

虽然一个铜板是少了些,但神仙都是慈悲为怀、心地善良的大好人,应该是不会同他计较的。

想到这里,李富贵一如既往双手合十,闭上眼跟神像许愿。

“神仙啊,神仙,今天我还要许一样的愿望。”

“望神仙保佑我媳妇身体健康,平安如意,天天开心!”

祈完福,李富贵往学堂跑去。

李富贵赶到的时候,学堂正好下课。

李富贵一脸坚定地往林子成面前一推,“子成哥,教我读书识字吧!”

“你怎么突然想读书识字了?”

林子成笑吟吟地问。

林子成一说,李富贵立马红了脸,不好意思地低了低头。

他哪里好意思说,他是为了和媳妇多一点话题才想读书识字的?

但他轴,硬是想不到个理由出来,所以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出个所以然来。

看着李富贵支支吾吾的样子,林子成立马了然,笑了,“你是为了能和沈公子多些话题才想读书识字的?”

被林子成说中,李富贵脸烧得更厉害了,“你怎么知道的?”

林子成在坨坨村待了这么久,自然知道李富贵与沈玉棠真正的关系,他笑着道,“沈公子谈吐不凡,定是非寻常人。”

李富贵心里赞同点头。

是啊是啊,他媳妇不是寻常人,他媳妇可是条漂亮的鱼呢!

林子成继续道,“要是富贵你大字不识,的确会不太般配,所以想读书识字也是好事,待学成以后,才会与沈公子相处得更融洽。”

李富贵一听,很是赞同地点了点头。

他媳妇这么厉害,长得这么好看,读过书,识字,还会做饭,他也得好好努力,争取未来有一天配得上他媳妇才行。

林子成谦虚道,“若你不嫌弃我才疏学浅,我可以教你读书识字。”

李富贵一听林子成答应了教他读书识字,立马喜笑颜开,把怀里鼓鼓囊囊的钱袋掏了出来双手捧到林子成面前。

林子成一头雾水地看了看李富贵手里鼓鼓囊囊的东西,好奇地问,“你这是什么?”

“束修!”

李富贵高兴地回答。

他不是空手来的,他可懂人情世故了。

他现在已经不是一只不聪明的小猫咪了,他现在是个成熟的人!

学做人,易如反掌!

闻言,林子成笑了笑,然后道,“富贵啊,我这学堂束修一年三十个铜板。”

“这里可不止三十个铜板。”

提起这,李富贵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因为我笨,很难教,所以束修理所应当比其他人多些才行。”

林子成却摇了摇头,温柔道,“谁说你笨?”

“我就觉得你很聪明。”

“你能分辨很多种草药,我就不能。”

“富贵,你要对自己有自信。”

林子成像个温柔的兄长,李富贵听得心头很暖,他点了点头。

子成哥可真好啊。

像是他亲哥哥一样。

李富贵如此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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