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棠觉得李富贵最近很不对劲。
李富贵早出晚归,而且每次回来身上都带着玉兰花的香味。
沈玉棠一问李富贵去哪里了,李富贵都支支吾吾地到处乱瞟,浑身上下写满了“我有鬼”三个字。
就李富贵这个样子,不用回答,沈玉棠也知道他干什么去了。
准是去见林子成了。
沈玉棠想生气,但又觉得师出无名,于是把一肚子气撒在了其他方面上。
例如,晚饭他甚至于没有给萝卜削皮。
李富贵这么笨,连皮都削不好,只能吃被削得坑坑洼洼的萝卜。
早饭也只给李富贵准备三个馒头,两颗鸡蛋。
李富贵饭量大,这些根本不够吃,让他饿着。
临睡前他也不给李富贵念诗了。
李富贵每次都求着他给他念诗,肯定是因为没有他仙音伴耳无法静心入眠。
但沈玉棠没想到,李富贵不挑食,好养活之极,带皮的白萝卜也啃得很香,还能分煤球一口。
对于李富贵而言,三个馒头、两颗鸡蛋的确不够吃,但卖豆腐的何叔每次都会给李富贵送碗甜甜的豆腐花,张婆婆也会往李富贵怀里塞热气腾腾的煮红薯,苗郎中会把入药的红枣抓一把放李富贵兜里,让他无聊的时候吃着玩。
他不念诗,李富贵的确很失落。
但失落归失落,李富贵一躺下,睡的比谁都还要来的香。
沈玉棠这攥足了劲的几拳生生落在了棉花上。
沈玉棠忍了几日之后,李富贵又一次晚归了,身上依旧带着那破玉兰花香味,大老远他闻见都想作呕。
忍无可忍,就无需再忍。
沈玉棠决定了,今夜,他要大发雷霆。
李富贵回到家的时候,沈玉棠正安静地坐在房间里,烛光摇曳,落在他那张俊美却凝满寒霜的脸上,夜风从敞开的窗户灌进来,吹起沈玉棠那垂落于笔挺腰身的墨黑柔顺的长发,周身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冷清气息,明明是春天,屋子里却宛如寒冬一般冰冷。
李富贵进屋一看。
哇!
媳妇今天晚上还是一样的好看。
一想到这么好看的媳妇是他的,他就好开心。
于是,李富贵乐呵呵地大步跨过门槛走了进去,嗓音无比响亮地喊道,“媳妇,我回来啦!”
沈玉棠闻声撩起薄薄的眼皮冷冷地瞥了李富贵一眼,桃花眸中有危险在涌动,若是个明眼人肯定看得出来,沈玉棠这是在生气。
但李富贵不是人,他是只缺心眼的猫。
缺心眼的小猫摸了摸胸前的衣襟,确定那硬邦邦的小玩意还老实地待在他怀里,这才仰着下巴,迈着欢快的步子屁颠屁颠地进了屋无视沈玉棠那周身散发的寒气,跑到了沈玉棠身边。
“你……”
沈玉棠没想到李富贵还敢主动送上门来,刚酝酿好情绪,想将他在心中思索了半日的话说出来,这时候,一根雕刻成鱼尾的木簪已经伸出来,递到了他面前。
沈玉棠一怔,抬起头望去,便瞧见李富贵正红着脸,满眼期待地看着他,眼睛里倒映着烛光,很亮很漂亮,像是宝石一样。
“媳妇,这个送你。”
沈玉棠愣了一会,这才回过神来,李富贵这是要送他簪子?
也不知怎么,看着那根簪子以及李富贵的脸,沈玉棠的怒气就跟吐出去的雾气一样,瞬间消散。
沈玉棠垂下眼眸,看着那根做工有些粗糙的沉香木簪,冷不丁问了句。
“哪里买的?”
李富贵嘴角翘得高高的,就跟个月牙一样,刚要回答,便听见沈玉棠冷冰冰地砸下几句话。
“难看。”
“木工粗糙。”
“廉价之物,上不得台面。”
李富贵还没说出口的话硬生生被这接二连三的几句话给砸了回去。
他笑容微微僵硬,很快失落地扯了扯嘴角,刚想说些什么,这时候沈玉棠想了想,又抬眼问他,“你知道送簪子是什么意思吗?”
烛光中,沈玉棠的眸光有些发沉。
李富贵大字不识,恐怕送簪子代表什么意思都不知道。
大概又是他想太多了。
李富贵却点了点头,然后很不好意思地摸着簪子上的纹路,紧张地道。
“我知道。”
“诗经上有句话是“君子偕老,副笄六珈”。”
“所以簪子是送给心上人的,意思是,我想跟你一起白头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