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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怎么亲自去买河贝了。”元宝嘟囔着嘴抱怨了一句,看都没看一眼水桶里的东西。
元宵突然捂住嘴,“呀”了一声,看着桶里的东西,有些语无伦次:“这不是金色的螺钿吗,活的金螺?”
沈元惜没想到她一个小丫头懂这些,有些意外,刚想问两句,元宵却突然红了眼眶。
“怎么了?”
“我的阿爹,就是为了找这种贝,淹死在海里的。”元宵吸了吸鼻子。
沈元惜和元宝同时陷入了沉默。
在东洲县,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沈元惜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在一众孤女中格外幸运,家底还算殷实,不会像元宵这样被卖给富贵人家做奴婢。
但这份幸运被沈元惜偷走了,她是窃走别人命运的小偷。
元宝瘪瘪嘴,捞起一只蝶贝来仔细端详,“这东西看起来还不如菜市场买的河贝漂亮,真的这么值钱吗?”
沈元惜三言两语解释不明白,拣了一只个头不小的金蝶贝,用刀撬开,露出里面黄翡一般的内壁壳。
这东西透着金属光泽,又有玉的质感,河珠与之相比,都显得黯淡无光了。这还只是未打磨的原料,若制成漆器,必是御贡级别的。
想到这,沈元惜对金珠的热情瞬间消减。
她险些忘了,这里是古代。皇族为了彰显特权,尚且不许平民百姓穿黄色衣物,更遑论金色珍珠。
沈元惜打消了买卖金珠首饰的念头,她还没活够呢。
只是可惜了这花费2000积分兑换的金蝶贝,养出来的成果要便宜外人了。
沈元惜骨子里是个极为自私的人,哪怕死过一次,她也绝对做不到毫无怨言的无私奉献。
别人对她好,她会千倍百倍报回去。
但若是有人以高高在上的姿态,理所当然的要求她付出,那不好意思,她宁愿去做损人不利己的事。
沈元惜抱住元宵,擦掉她眼角的泪,突然生出一个大逆不道的想法。
她想改变这个,野史杜撰出来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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