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6章 剜脓,清创(第1页)

“离明德城……还有多远?”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

“最快也要两天。”陆其琛的回答斩钉截铁,没有半分侥幸,“他撑不到那个时候。”

沉默。令人窒息的沉默。只有车轮碾过石子的单调声响和安若欢痛苦的、断断续续的呼吸声。

“那……怎么办?”安湄的声音干涩得像砂纸摩擦。她心中其实已经有了那个可怕的答案,只是不敢说出口。

陆其琛的目光落在安若欢肋下那个鼓胀的脓包上,眼神锐利如刀,带着一种破釜沉舟的决绝。他缓缓吐出几个字,每一个字都像冰珠砸在地上:

“剜脓,清创。”

安湄猛地闭上眼,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剜脓清创!这道理谁都懂,可那是活生生的人!是她血脉相连的兄长!在没有麻沸散、没有良医、甚至没有干净环境的情况下,生生剜去腐肉……这无异于一场酷刑!成功的希望渺茫,失败……就是亲手送他上路!

“我们……不懂……”安湄的声音带着哭腔和恐惧,“万一……”

“没有万一!”陆其琛打断她,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强势,眼神却异常冷静,“不剜,他必死无疑!剜了,尚有一线生机!墨菊给的药里有上好的止血散和生肌膏,花月楼的秘药比寻常金疮药强百倍!剩下的,就看他的命,和我们下刀的准头!”

他看向安湄,琥珀色的眸子深不见底:“我需要你按住他,无论发生什么,绝不能让他乱动!一点偏差,都可能要他的命!”

安湄死死咬住下唇,直到尝到血腥味。她看着陆其琛眼中那份孤注一掷的冷静,那是在尸山血海中淬炼出的决断。她猛地睁开眼,眼中所有的迷茫和恐惧都被一种近乎悲壮的坚定取代。

“好!”她重重点头,声音带着破釜沉舟的嘶哑,“我按着!王爷,动手!”

马车在一片相对避风的山坳停下。安湄用最快的速度生起一堆篝火,将陆其琛的佩剑和几把随身携带的锋利匕首放在火焰上灼烧消毒。火光跳跃,映照着两张同样苍白、却写满决绝的脸。

陆其琛解开了安若欢身上所有的绷带。当那狰狞的伤口彻底暴露在火光下时,连见惯血腥的他,呼吸也微微一滞。脓包鼓胀得发亮,周围皮肤呈现出可怕的紫黑色,脓血混合着坏死的组织不断渗出。

他深吸一口气,拿起烧得滚烫、又用烈酒反复浇淋冷却的匕首。冰冷的金属触感让他指尖微颤,但眼神却更加锐利专注。他看向安湄。

安湄跪在安若欢身侧,用尽全身力气,死死按住兄长的双肩和手臂。她的身体因为巨大的恐惧和用力而微微发抖,牙齿深深陷入下唇,却强迫自己睁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陆其琛的手。

热门小说推荐
俏军嫂随军记

俏军嫂随军记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嫁妖夫,镇百鬼

嫁妖夫,镇百鬼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前男友又凶又怂

前男友又凶又怂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梦幻苍宇

梦幻苍宇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朕真也想做明君

朕真也想做明君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