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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当耳旁风,直接取出手表,拉过他的左手帮他给戴上,却发现还是松了,起码要取掉两节表带才行。我说你怎么就不多吃点东西长些肉的呢,老这么瘦,他回我一句:能抱得动你就行。然后把我从座位上拉了过去坐他腿上,抱在怀中。
☆、58.礼物之后(4)(感谢那十只那十只钻石)
刚才那场小风暴已经全然烟消云散,我窝在江承一怀中将买手表的经过细细道来,那天因为急着要买并没有拿到发票。我让江承一到时自己去拿发票,然后把表链拿掉两节,但后来他独自去时,却把手表换成我跟他说犹豫不决的3400表盘大的那只,他说喜欢厚重些。
等于说最后表戴在他手腕上,他还自己掏腰包花了三百多块钱,但那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以后那块表他都一直戴着。这些都是后事了。
然后那天在我说了三个纪念日后,江承一带着我开车杀去了武汉,路上订好主题酒店与餐厅。等吃完美餐后就在光谷步行街上牵手散步,他的神情是惬意而欣然,很明显心情极度愉快。经过一家老凤祥的店,他拉了我进门。
趴在玻璃柜台上看了片刻,江承一指了一对铂金耳钉让营业员拿出来给我戴。今天也是七夕情人节,我心安理得地接受他的礼物,尤其是一低眼就看到那块买给他的手表宽松松地戴在他腕上,心里就别提有多高兴了。
从老凤祥出来,我时不时抬手去摸耳朵,街上到处都是过节的气氛。有个卖花小丫头跑来找江承一买花,他没有犹豫就买了十一朵,然后我就像傻子一般抱着十一朵花在那傻笑。再不懂话花也知道十一朵玫瑰代表了:一心一意。
在前后经历了几次不小风波后,我再不会去怀疑他对我的心意,也向他承诺无论听到什么风言风语,首先向他求证。假如他说没有,那我就信。
夜里痴缠过后,他搂着我靠在他胸口,手指把玩着我耳垂上的耳钉。以为他很满意送我的这个礼物,却听他道:“这个太素了,应该给你买一对钻石耳钉的。”
“......你钱多呢?”
他低笑了下说:“钱是不多,但养活你还是够的,改天咱再去珠宝店看看。”
“不要啦,这个很好看啊,我挺喜欢的。”并不会觉得素,就是款式简单不夸张,是我喜好的风格。他在为我选礼物上,眼光向来独到。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真是傻妞,还有人不喜欢钻石的。”之后话题没再继续,我也只当他一时兴起,事后就忘了。哪知第二天醒来后,江承一就拉了我起身。这次驱车去的江汉路步行街,昨天逛了一天脚有些酸,可我看他兴致颇高,就没扫兴。
当走到一家珠宝店门口时,他眼睛一亮,又拉了我要迈入。我立即想到昨晚上的话题,急急扯住他衣袖问:“你要干嘛?怎么又跑金店逛?”
他一脸理所当然地说:“给你再买对钻石耳钉,以后可以换着戴。”
“......”还换着戴,当我有多骚包呢?平时上班,我基本上从不戴这些首饰的,之所以喜欢现在耳朵上的这对耳钉,也就是因为它们不太起眼,不至于引来同事的侧目,要是我戴了钻石耳钉上班的话,我敢发誓一定要引起小轰动。
在职场里,人人都有八卦心,首先过不了宁小七那关,她的眼睛贼精贼精的,定要被她审问彻底。想到这我连忙说:“不用啦,我真的特喜欢现在戴的,再买贵的也不是我喜欢的。”
江承一目光扫过我两边耳垂,在我以为他要被说动时,却见他露齿而笑:“不要紧,再买一对你就特意戴给我看行了。”似想到什么,眼神魅离地凑到我耳边:“在那时候戴。”
如此暧昧的口吻,我自然明白了他意思。羞窘中没忘拉住他,但被他反过来搂在身侧往店内走,眼看就要真的走进店门了,我一咬牙扬高声说:“江承一,要么你就送我戒指,别的我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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