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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1页)

林建军有些犯难,想了半天,“我只是想,让他们不要再来打扰我们一家的生活。”

孙泽刚想说,都对簿公堂了以后肯定老死不相往来了。但扫了眼那一大袋子文件,他默默地把这想法PASS掉,这样狗皮膏药的人家,他平生还真是第一次见。

“根据这些证据,李桂花女士大致会被量刑。林海涛先生也满十六周岁了,他也逃不掉。”

一家人沉默了,林建军有些下不去手,崔荷更是怕有个把亲侄子送进牢狱的爸爸,孩子们会被人指指点点,“要不,就不要起诉海涛了吧?”

海峰对大伯一家没有任何感情,若梅倒是有感情,不过两世那些糟糕的记忆,她对这一家子只剩下了恨。

“爸爸,海涛哥都二十多了,已经是成年人了也该懂事了。如果他一直这样,放在外面,指不定什么时候我和妈妈又得挨打。”

兄妹俩一起期待的看着爸爸,林建军叹了口气,“如实说吧,一切都交给法院。”

立案后林建国一家当天就收到了传票,半个月后开庭。毫无心理准备的他们,立时就懵了。李桂花更是到了京城,可她不知道四合院在哪里,多方打听无果后灰溜溜的回去了。

在这么个阳光普照的周末,案子终于开庭了。庭审当日舅舅一家也在场,出乎意料的是,李老爷子也派了个秘书来听审。

半个月的时间,林建国一家鸡飞狗跳,请来的律师也是个半吊子水平。人证物证俱在,而且有出身全国第一学府法学系的孙泽律师坐镇,人人都看出来,这案子也就走个程序罢了。

54、第五十四章

准备阶段完成后,九点准时开庭,庄重的仪式完成后,就是法庭调查阶段弃妇卷土重来。

林建军和律师孙泽坐在原告席上,孙泽一项项的把证据摆了上来。

“被告李桂花与其子林海涛,于1986年故意伤害原告之母王福兰女士,致使其中风多年。1992年11月,因遗嘱财产纠纷,被告再次将我当事人击伤。据村民作证,多年间,被告并未很好的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并且多次向我当事人索要老人的赡养费。

老人住院期间,一应住院费均由我当事人垫付。老人去世后,丧葬费也由我当事人全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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