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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今天的工钱。”
方森眼皮一掀,接过包工头递来的那几张钞票,不用数,一搭眼就知道比昨天给的少。一共就这么点少得可怜的工钱,竟然还要被人从中克扣,方森一想就恨得牙根痒痒,他先把拿到手的钱揣进衣兜,没好气道:“剩下的钱呢?”
包工头装傻:“什么钱?”
“比昨天少了五块,拿人当傻子啊?”方森没好气,“你今天要是不把钱补上,我他妈就赖这儿不走了。”
“哎不是,就五块钱,咱不至于啊,”包工头既想息事宁人,也想赶紧将这个难缠的家伙打发走,他搓了搓常年被烟熏得发黄的手指,比了个数钱的动作,“最近老板手头有点紧,真不是我不想给你们发工资,小兄弟,我也很难办啊。”
“到底是老板拿不出,还是你自己私吞了,嗯?”方森没信这番解释,不打算就这么轻易罢休,他眯了眯眼睛,一脚踹在包工头身前的桌子腿上,开口就是一段熟练的胡扯,“我还真就至于。你也说了就五块,老老实实给了不就得了?实话告诉你,老子以前在外边混的,最不怕的就是事儿,去年刚从看守所里出来,少他妈惹我,我不怕再进去。”
包工头当然也懂得做人留一线的道理,毕竟光脚不怕穿鞋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摊上这样的人算他倒霉。他爆了句粗,不情不愿地又从皮夹里掏出一张五元钱,丢在方森眼前:“给给给,拿了钱赶紧滚。”
方森沉默着捡起地上的钱,干脆利落地走了。纸币上沾了灰尘,但他不在意,一并放进衣兜里。
五块钱能做的事情不少。
五块钱足够解决他和杨阮两人的晚饭,还能多给杨阮买一根雪糕。
这段时间,方森和杨阮一直住在那家旅店里,之前从老家带出来的钱总有快要花光的时候,方森刚好看到附近有片工地正在招工,按日结算工资,一天三十五块。
上岗几乎不需要门槛,这份钱赚得却不轻松,他只是个杂工,干的都是拌水泥、搬运钢筋砖头、提灰桶的活儿,一整天下来浑身酸痛,第二天还要接着去,不去就一分钱拿不到。几天下来,双手磨破了,流血后开始结痂,又变成一层一层茧。
在工地的休息间隙,方森偶尔也会想,同样是打杂,在春光美发店比在这儿舒坦不知道多少倍。那时候他每天只需要洗洗毛巾扫扫地,顺便看杨阮给客人设计发型,出门买饭取快递就算是活动筋骨了。至于更久远的那段日子,他还是个全职混混,整天看场子、打架,干的哪样活儿都比现在来钱要快,只是说出去不好听,但怎么也不至于为了五块钱跟人扯皮这么久。
不过方森也会感到庆幸,幸亏自己还年轻力壮,可以来干出卖力气的工作,毕竟是个有手有脚的大活人,只要肯想办法就饿不死。他又想到杨阮的细胳膊细腿,可吃不来这种苦。
前几天的工钱还没花完,加起来又是一笔积蓄,方森一直把钱揣在身上,这样会让他安心。方森从工地向旅店走,中间会路过一家蛋糕店,他留意过它很多次,却从未进去过,这种店面的门脸总有一种刻意装点过的温馨,他这种人在里面只会格格不入。
但方森今天忽然很想进去看看,原因非常简单,他还从来没有去过蛋糕店。店内明亮温暖,货架上摆放的糕点也精致可爱,在暖黄色的灯光下愈发诱人,他看着它们,一时间有些茫然,每一种口味他都没吃过,最终他随便指了几款奶油蛋糕,对售货员说:“这几个都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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