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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要是放在时初身上,他是无论如何不会对刚认识的人说的。他宁愿自己闭门造车,也不会这样坦然地让别人来教自己。
但秦煜刚开始就是这样,什么都要问,什么都要找他,在看到他犹豫不决时又紧追不舍,撒娇求人,一定要等他同意才罢休。
他说的“没怎么来过”显然保守了些,系统分配给时初的座位在二楼,他上了楼往自己座位走过去的时候秦煜还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
时初不得不停下来问他怎么不去自己的座位,秦煜将自己的预约凭证展示给时初看,语气无辜:“看不懂呀。”
时初给他解释:“04L32,04是在4楼,L是左厅,32号。”
秦煜不知道是真没听懂还是在走神,时初解释完了也没挪动一下,反倒是盯着时初的位置看了几秒,从兜里掏出颗牛奶糖走过去放在那个位置对面看书的女生面前,和她说了几句话。
女生很快收拾东西离开了座位,秦煜道了谢坐下,满意地朝时初招了招手。
这一番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时初走过去的时候还在想,原来秦煜并不吝于通过使用自己天生的优势获取一些好处。
秦煜果然是来学英语的,他从袋子中掏出一本皱巴巴的英语真题册,一看就是在每周六晚学校的跳蚤市场上随便买的,翻页的时候他发现没拿笔,又把手伸进袋子中摸来摸去。
蓦地,秦煜抬起眼来,时初来不及收回看他的视线,目光相对的瞬间有些狼狈。然而秦煜没想太多,他指指时初桌子上的笔,无声表示自己想借一支。
时初书包里放着两支笔,手上这支伴他多年,手感温润,写字顺滑,另一支不过是上周在超市为了凑整随便拿的。
他把自己手中那支递了过去。
时初很少有这么不专心的时候,以往他在图书馆学习,从书中抬起头来时才发现太阳已经走过了半个天空。
但今天他知道在一小时的时间内,秦煜翻了两页纸,对着英语题抓耳挠腮,最后撑着下巴打起了瞌睡。而他自己手中的书也才将将翻了八九页。
中途四人桌中的一个人背起书包下楼,另一个也在不久后起身上厕所,秦煜清醒了点儿,从桌子那边俯身过来小声问时初阅读题。
每张桌子之间距离不近,时初衡量了一下这个音量不会打扰到其他人之后,快速扫了一遍阅读原文给秦煜讲题。
讲完一道,秦煜眼睛亮了,“你一讲我就懂了,那这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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