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是黎风兰不一样。
他到了一定修为后,宗门告诉他,你应该收个徒弟了,接着便将同一批进入天眠宮弟子里天赋最好的一个推荐给了他。而黎风兰也没有多想,他甚至连犹豫都不带犹豫地,便收下了宗门为他选中的徒弟。
或许也是因此,孟临洲早先才会觉得师尊不够在乎自己,接着四处搞事的。
总之,从前的黎风兰,总是被人生的洪流推着向前走。哪怕他的天资与出生,一开始就注定他走一条与所有人都不一样的路,但是路上的黎风兰,却不曾找到过自己的方向。
这一世,他终于变了。
那日剑林外,陵不厌一直都在默默关注着黎风兰的表现。
于是陵不厌看到,从前总是被迫“应对”某事的黎风兰,选择了破开剑阵,然后亲口告诉邱晚游,他就是黎扶月。
那一刻的黎风兰决绝至极,陵不厌从来没有在一个人的身上,看到这么旺盛的生命力,他的衣摆在罡气中飞舞,就像是激荡着拍向悬崖的海浪。
或许黎扶月的身份会再次暴露,他也将又一次粉身碎骨,但是他并不在意。
强大、仁慈的确是黎风兰的本性,但是这却只是他的本性之一 。
黎风兰像是一朵开在夜里的细叶昙花,从前那种种是他,却也只是细瘦的花苞,而现在这朵夜昙终于慢慢地绽放了。
想到这里,陵不厌正准备为黎风兰替换额间手帕的动作不由一顿。
在那天之前,他心中的黎风兰,总是带着几分孩子气,几分懵懂感。但是在那一刻之后,陵不厌清楚地意识到,他心里的那个黎风兰,终于成为了一个……拥有着无法掩盖的光亮的,唯一能与自己并肩的大人。
……这种感觉,可以随时让他的心脏为之震动。
几个月的相处下来,他一点点见证了黎风兰的成长,而他的心也越来越难以放下这个人。
陵不厌忽然迷茫了一下——多年来一直潜心修道的他,似乎从来都不知道,也没有想过,若是任由自己心中这样的感情再发展下去,那会是怎样?
这一晚,陵不厌真的就像黎风兰说的那样,一直呆在他的房子里面没有走。
而到了后半夜的时候,灵药终于起效,黎风兰灵脉中的罡气慢慢消失。同时额间的温度,也一点点的降低了下来。
……
黎风兰是被一阵轻响吵醒的。
凌云大陆,修真门派林立,各势力之间的明争暗斗也从未停歇,云家,在一场灭顶之灾中,唯有尚在襁褓之中的云飞,在忠仆顾安的拼死守护下,逃出了那片血海,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之中…......
五百年前,绝灵之地被黑暗侵蚀,黑兽出没,沾之疯狂,武夫难挡,仙神绝迹。五百年后,曾经的天宫门将沦为乞丐,绝灵,绝灵,没有灵气如何修炼翻身?好在他身有轮回珠,携百世神魂之力,梦演万法,诸邪不侵。吞黑兽,走仙路,战邪族,以战养战。他历经万劫,只为重返天宫,揭开那重重迷雾!...
穿越也就算了,穿越变成一只魔兽勉强也算了,但是……穿越变成一只萌萌哒、可爱到爆的魔兽算是怎么回事?!…………这是一个讲述主角穿越到异世界,变身成为一只萌萌的魔兽后,率领魔兽们推翻人类暴政,创建魔兽政权的故事!(严肃脸)————已完本《魔法工业帝国》、《光脑武尊》,有兴趣的可以点作者名进去看看。...
梦醒港岛,廖文杰发现自己成了重案组之虎曹达华的远房侄子。 习武、修道、抓鬼、降妖,踏不平之事; 武道、仙道、法宝、神通,尽归于手。 食神之夜,他踏空而行,迎面白衣,道: “我有一技,还请菩萨不吝赐教!”...
【双非,洁党慎入】 【洒狗血剧情,非爱好者慎入】 一 联邦军方alpha大佬霍衍中意极了那个乖巧懂事、逆来顺受的漂亮小玩意儿。 无论霍衍如何不拿他当人,他也只是垂下雪白的颈子,温顺地跪在地上,为深夜归来的霍衍脱去鞋袜,并适时送上温热适口的醒酒汤。 多么趁手的小东西,霍衍想。 直到有一天,霍衍突然发现了自己拥有听见别人心声的能力。 刚回家,漂亮Omega迎了上来,温柔谦卑地如往常一般跪在地上为他脱去鞋袜,然而霍衍却是听到了他无比厌烦的一声【“啧。”】 …… 霍衍脸色铁青,强自忍耐,搂着他就寝,Omega虽一脸羞怯欢喜,可那厌恶至极的心声却愈发激烈地冲击着他的耳膜。 【这条发情的疯狗!】 霍衍:? 二 蹭亮的皮鞋挑起漂亮Omega的下巴,霍衍嘴角浮起讥诮:“愿意为我做任何事?” 看似人畜无害的菟丝花柔顺地点点头,与那咬牙切齿的心声形成鲜明对比。 不可一世的霍衍笑了。 他猫捉老鼠般不急不慢地将这个野性难驯的漂亮东西玩弄于股掌之间,准备折磨至奄奄一息之际,再狠狠捏碎这个虚与委蛇的东西! 他可太迫不及待见到他绝望的模样了。 没成想,这菟丝花一扭头,狠狠撕下他一块血肉。 三 一部小丑竟是我自己的狗攻自传。...
童年时期的童话故事,坏人得到惩罚,公主被王子拯救,得到了happyending。或许新的时代,那些故事可以被改写,公主从恶龙窠臼逃出,拿起长剑,高坐王位,成为新的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