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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11页)

她也是。

就是因为知道了这一点所以她们才是好朋友,而好朋友嘛,那当然要一起好整以暇地观看着秦鸢的人生轨迹,等待着对方从高处跌落,然后像秃鹫啃食腐肉那样去享受,去欢乐。

但洛之绾变了。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也不知道是从哪天开始的,尽管洛之绾掩饰的很好,但还是让她的同类发现了她对猎物的怜悯。

洛之绾对秦鸢很不一样,她是一个非常有目的的人,做任何事说任何话都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她对一个人好,绝对是因为这个人对她来说是有利可图的。

但她对秦鸢没有。

她会愿意在秦鸢身上浪费诸多的时间,去听对方那些不切实际的傻梦,也会细细规划,默默陪秦鸢完成那些傻梦。

…多冒昧啊。

洛之绾可以对所有人都可以摆出一副柔弱无骨,人畜无害的姿态来,因为世人都很好拿捏,尤其是一个相貌美又肯放下身段的女人去拿捏时,这其实非常容易。

但偏对着秦鸢的时候她不愿意了——她只伏低做小,只将自己放得卑微。

这二者之间,虽然看起来好像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但只有同类知道,这其中的差别究竟有多么大。

前者是因为利益低身,当利益被满足以后,客体便会被冷漠的丢弃。

变得一文不值。

而后者呢?

后者的伏身没有什么利益,也没有任何目的——如果非说要有的话,那或许是有的。

洛之绾要在秦鸢的心中留下一根刺。

这根刺或许不用很深,也不用见血,但一定会让秦鸢穷其一生都无法将其拔出来。

疯狗的占有欲没有逻辑。

再说了,这不是秦鸢想要的吗?

秦鸢不是想要洛之绾爱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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