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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诺一从未像现在这样觉得自己是个白痴。
他丢掉了自己最珍贵的财产(某水果手机品牌四年前机型),和最重要的身份证件,这一切居然是因为自己跳海救了一个在游泳的人。
这是什么人间惨剧。
帅哥在一旁深深地皱起了眉头:“身份证为什么会丢?”
冯诺一极不情愿地坦白道:“我把它随手放口袋里了,肯定是刚才在海里扑腾的时候掉出去了,这会儿估计已经顺着洋流飘到日本了……”
“为什么把身份证放那么浅的口袋里?”
“我……”冯诺一气势十足地瞪了回去,“我生活习惯不好啊!”
“刚才跳下去的时候没想起来这回事?”
“忘了啊!人命关天,不能要求思维那么清晰吧!”
生活里随手乱放已经不是第一回 了,冯诺一之前还喜欢把手机放在背包装水杯的侧兜里,这样要拿的时候可以反手就掏出来——是的,拉个拉链能累死他——这么容易下手的对象,到现在还没被贼盯上,只能说是贼的运气太差了。
上天多年来让他神奇地避开扒手,就是为了今天这致命一击。
帅哥叹了口气,同情地看了他一眼,建议道:“如果再碰到有人落水,还是直接报警比较好。”
冯诺一把散在前额的湿发往后捋了捋,语气幽怨:“这地方这么偏,你要真是自杀的,等警察来都凉透了吧……虽然是我自作多情,但从出发点来讲,我也是想做好人好事……”
“为什么?”
冯诺一停下努力恢复发型的手:“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想做好人好事?我们认识吗?”
“啊?”冯诺一惊恐地瞪了他一眼,“这世道已经沦落到做好事也要受到质疑了吗……”
“下水救人本来就很危险,”帅哥很平静地看着他,“溺水的人挣扎起来是很恐怖的,即使你会游泳,也很容易被拖着一起淹死。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为什么要搭上自己的命?”
帅哥的声音和他的长相十分相配,沉稳有力,听起来很适合拉去播报时事新闻,然而此时冯诺一全副身心都放在了其他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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