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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救民有功自讨奖励 奉旨游玩闪亮登场(第8页)

然后开始准备,他要到阜城去,提前布置另一件事情。

正在大少紧锣密鼓的准备回山东的时候,七月十七日正午,家里来了传旨太监,把毫无心理准备的程大少搞得手忙脚乱。

他也没正儿八经接过圣旨,什么流程,什么步骤全都不知道。

好在隔壁住着师娘,师娘宋氏已经不知道接过多少次圣旨,对接圣旨的流程,熟悉的不行。

宋氏是在得到小丫鬟通报,说是小少爷那里有圣旨,宋氏知道,自己必须过去帮忙安排。

大少在师娘的安排下,搞了一下排场,在院子里铺上了阿拉伯地毯,摆上了香案,这才恭恭敬敬的跪接圣旨。

大少不想下跪也不行啊,毕竟现在自己还很弱小,双方实力差距太大,敢对着干就要倒霉,倒大霉。

这就是大少爷给手下说的,万不得已只能下跪的那个万不得已时候。

好在这是大少唯一的一次下跪,他请求的两个特权,满朝文武看了,都觉得他懂分寸,知进退,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他提出来的这两个要求,根本就无伤大雅,大明律原本就有规定,不是公堂断案的涉案人员,百姓见官可以不跪。

这可是太祖皇帝给老百姓的特权,只是因为年生久远,作威作福的官员多了,老百姓也忘了大明律里有明文规定,非公事,百姓见官可以不跪。

天长日久,日积月累的,百姓越来越搞不清楚状况,所以见官就跪成了一种习惯。

这小孩要求见官不跪,这就相当于没有要求。至于那个见君不跪,求了又有何意?

他平民小老百姓一个,也没机会见着君,跪与不跪没有区分。

至于那个出门不办路引的特权,更是无关紧要了。有权有势的人出门,哪家办过路引?

可以不办路引的特权人群里,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这种特权给了也相当于没给。

人家小孩就要了两个不痛不痒的特权,满朝文武都同意给他这两个特权。

魏公公也觉得这两个要求,提得非常的懂事,既给了朝廷面子,也没让朝廷多花一个铜板,自然也就同意了。

皇帝一看自己不用花钱就能解决这个问题,人家提的要求,保全了朝廷的面子,又不要任何实际的东西。

既给出了奖励,朝廷又没有任何的损失,朝廷里子面子都给足了,也满心欢喜的批准了。

为了满足大少这个特殊的要求,朝廷还给他商量了一个全新出炉的,前无古人,今后无来者的名号,叫:御赐大明游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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