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不是在小说中和原主传绯闻,给周越深戴了绿帽子的对象?
倒不是原主真的喜欢他,而是因为这个男人对原主一见钟情,第一次见面之后,就觉得惊为天人,开启了疯狂追求模式。
原主当然不愿意,毕竟人家从小城里面长大,未婚夫都是少校级别的,自然是看不上油腻腻的李明军。
再加上因为被迫嫁给周越深之后,她对二婚男是发自心底的厌恶。
然而李明军是普信到极致,非常没有边界感的人,本来看原主和周越深结婚,还有些担心的。
但之后听说两人关系不好,就越发大胆起来。
仗着自己是周越深妹妹的小叔子,时常借机跑去周家找她。
这一来二去,自然是被人瞧见了,多了些闲话。
名声也跟着坏了。
原主对他厌恶至极,恶言相向。
于是就把这李明军得罪了,背地里到处传播原主不甘寂寞,看他开大车,是城里面来的,非要勾搭他想去城里面过好日子的绯闻八卦,彻底毁掉了原主的名声。
这年头,已婚妇女勾搭男人可是大罪,会被人背后戳脊梁骨的。
在村里人看来,李明军是有点本事的,穿的比大家光鲜亮丽,长得也算不错,还会开大货车。
村里多少姑娘惦记着。
司念有了村里最有钱周越深还不满足,居然还勾搭了他,自然是被人戳脊梁骨了。
传播的是越来越难听。
然而原主的性子就是高傲,抱着爱信不信,不信拉倒的想法,反正就是不解释。
和周越深离婚了正好。
发现这样说不定可以脱离周越深后,她有时候甚至还主动邀请李明军进家门,当着几个孩子的面。
几个孩子对她厌恶至极,又无能为力。
司念和周越深离婚,不仅仅是因为孩子,当然还有这件事的原因在里面。
这年代,如果不是真的过不下去,基本很少有人去离婚的。
毕竟离婚,一个女人一辈子基本就毁掉了。
然而在原主看来,她的人生在嫁给一个二婚老男人的时候就已经彻底被毁掉了。
现在不过是再难听一点,又有何惧。
这年头的人,不是胆小任由家庭欺辱不愿离开,就是原主这样不愿意接受现实的人。
显然原主就属于后者。
最终在这条作死之路上,越走越远。
想到这狗血的剧情,司念的表情跟吞了苍蝇似的。
虽然知道谁没个烂桃花啊,但是眼前这男人也太恶心了。
自己勾搭不成,反诬陷给女方,这样的人不是下三滥的祸害吗?
写这本小说的人,也不知道跟这个女配是有多大的仇。
“这位是?”跟几个嫂子打了招呼,李明军一副才将视线转移到司念身上的样子,惊讶地问。
大家都没多想,热情的介绍道:“这是司念,刚从城里来我们村没多久呢,是周老大的媳妇儿,你还不知道吧。”
听到是周老大的媳妇,李明军这才僵了僵,但想到什么,他忽地又是一笑,露出陶醉的表情:“司念,思念....真是一个好动听优美的名字。”
司念做出一个被恶心坏了的表情,讥讽道:“看来在我丈夫的厂子里,你捞了不少油水吧。”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