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车子停稳在酒楼门口,秦曼初下车,微微抬头望了眼,建在各种造型新潮的高楼大厦之间,别具一格的一座古韵小院。
楼西明走在前,他比沈嘉行高半头,原木色的大门和他一般高。
推门进去,中间一条鹅卵石子铺成的主路,院落两旁栽着几棵石榴树,花开的正好,周围分布几张半高的方桌,木椅。
秦曼初朝树的方向走,绿叶间一朵朵鲜红的火焰。
“大哥”
秦曼初顺着声音扭头,旁桌的椅子上,坐着一位穿旗袍的女生,一头栗色的大长卷。
而被他叫一声大哥的,正是停在主路上的楼西明。
楼西明走几步,和沈嘉行并肩站:“来吃饭?”
“嗯,你都下班了,怎么叶辰还不来”
“不清楚,我有客人,先走了”
包间不大,有一扇四方的小窗正好看得见院子,楼西明正对窗坐,沈嘉行和秦曼初在右边落座。
五分钟后便开始陆续上菜,服务生进来,问开了空调,要不要关窗,楼西明看向沈嘉行,沈嘉行又看秦曼初……
楼西明就跟着一起看秦曼初
楼西明长相偏正气,可能由于在部队待过几年,不苟言笑的模样看起来比校长还要严肃……
秦曼初生硬地笑了笑:“我都行”
完后沈嘉行就说:“收起你那副鬼脸,把我媳妇儿吓着了”
楼西明勉强勾了勾唇角,秦曼初觉着,还不如就摆着脸……
窗户没关,秦曼初吃着菜,目光似欣赏风景一直看着窗外,分叉绿叶的缝隙间,时不时浮动着刚才那个女生的身影。
沈嘉行和楼西明一直在聊一些经济形势,各个龙头企业的发展方向,期间接了个电话,没说两句,淡漠的神色冷了冷。
五分钟后,包间的木门被敲响
“进”
女人走进来,在秦曼初的对面落座,大方做自我介绍
“你好呀,我叫南月”
“你好,秦曼初”
“不好意思,我老公临时有事来不了,给我安排到这儿了,会不会打扰你们?”
秦曼初笑说:“不会的”
通过聊天,秦曼初了解,南月是楼西明弟弟的妻子。而且,在国外,和沈嘉行同校,比他小两级。
“我想起来了,你叫沈嘉行!”
秦曼初笑问:“是因为他的什么英勇事迹想起来的?”
“留学生圈子很小的,反正从我进学校,他们就独树一帜的那种,从来不参加趴儿,后来大哥退学,就剩他和另一个男生,那时候大家都以为他俩是一对儿”
秦曼初歪头问沈嘉行:“张齐?”
沈嘉行刚刚嗯了一声,南月紧接着喝了口绿豆汤,说:“后来有人见了他女朋友,才证明,他不是G”
秦曼初只笑,南月在几分钟后才反应过来,呀了一声:“我是不是说错话了”
楼西明沉声说:“吃你的饭”
南月撇撇嘴,抬手将头发捋到耳后,她喜欢吃的鲜笋炖鸡砂锅恰恰好转到她面前。
察觉对面的视线在她这儿停了一阵儿:“曼初,你不会是想问我关于沈嘉行在国外的那位前女友吧?我可真不知道啊,都是道听途说”
秦曼初笑了一声,说不是,而后问她:“南月,冒昧问一下,你的耳坠是在哪里买的?”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