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奉命来招降李瑕的蒙古官员名叫王恽。
王恽时年三十又六,他出身金国高官之家,少年便有才名,彼时史天泽领兵攻宋,路过卫州,初见王恽对他优加礼遇。
之后王恽又从学于姚枢、郝经、王磐等北地名儒,后经燕京行省参政张易举荐入仕。再受丞相耶律铸提拔授翰林修撰、同知制诰,兼国史院编修官。
从这经历便可看出,他人缘很好。
因人缘太好,这次王恽也受到了李璮、王文统的牵连罢官,幸而史天泽为他辩护,留他在幕下做事。
结果韩城之战大败,大营遇袭,统帅合必赤被斩,军心动荡,伤亡惨重……史天泽的处境非常不妙。
恰是此时,王恽站出来说,应当遣使去招降李瑕。
这个建议看起来很荒唐。
李瑕显然不可能被招降,另一方面,史天泽的长子史格刚死在李瑕手中,新仇旧恨,自不愿招降杀他一子二侄的仇人同朝为臣。
但王恽自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应该遣使。
一则,名为招降,实为休战,借着招降的名义停一停战事;
二则,刺探李瑕军情,看其人是否还在黄河沿岸,是否已领兵去支援别处,如今又还有兵力几何;
三则,做最坏的准备,若诸路兵马皆攻不破关中,未必不会和谈。那谈得好与谈得坏将会有极大的区别,虽无奈,但也可早作准备。
至于李瑕愿不愿谈?
王恽至少能确信他不至于斩杀使者。
所谓“两国交战不斩来使”,李瑕作为一个要争雄天下的人,必要争取北人的归心,如今正是树立名份、威望之时,不会做自损名望之事。
如王恽所料,李瑕没必要为难一介使节,也愿意接见。
……
“李王之风采,着实让人倾倒。”
“我听过你的词,‘百年总是逢场戏,拍板门锤未易当’。”
王恽苦笑,讶道:“李王竟听过在下拙作?受宠若惊。”
“耶律有尚与我说过,他与你算是好友,当年也曾像这般出使,如今正在我幕下做事。”
略略几句寒暄,王恽感受得到李瑕的自信,这让他有种气势始终被压着的感觉……
“今陛下甚得中土之心、得蒙古诸王推戴,稽其气数,观其德度,可谓汉高祖、唐太宗、魏孝文之流也,明君当世,李王若归顺,则可王爵万世,从此偃武休兵,岂不美哉?”
见过礼,李瑕便不太理会王恽,改由韩祈安开口说话。
意思也很简单,蒙古没有资格劝降。
“惨败成这般模样,仲谋竟有勇气来大放厥词?凭何归顺,凭尔等脸皮厚不成?”
王恽早有准备,应道:“韩城一战,我方虽有小败。然胜败乃兵家常事,战到最后方能定成亡。李王或可胜一次、两次,甚至五次、十次,但只需败一场即有覆败之虞。而以大蒙古国疆域之广、国力之雄,早晚必胜……”
韩祈安打断了王恽的侃侃而谈,道:“那不如待尔等真能小胜一场了再谈,如何?”
王恽笑了笑,道:“恐韩先生不知,在兴庆府、在延安府,大蒙古国已是重兵云集,若待我方小胜一场,只怕尔等连归附的机会也没有。”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