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千七百四十一章 底气!(第2页)

一时间无数惊呼声响起,谁也想不通,一位不朽境高阶强者,怎么好好的就这么掉下来了。

当烟尘散去,显露出魏天苍的身形来,已经是趴在废墟之中,浑身紧绷,不断颤抖着,却无法动弹爬起,面色狰狞。

“怎……怎么回事?这是谁的力量?”

“周围还隐藏着这等强者么?”

魏天苍疯狂催动力量,然而那股无形之力厚重如山,在这股重压之下,他只感觉自己像是一只蚂蚁一般,无论如何挣扎都不可能撼动一丝一毫。

他当然不认为是眼前的秦宇所为,只认为是周边有什么强者出手了。

但正因如此他才感觉难以置信。

他魏天苍身为不朽高阶的修士,能够不现身就将他压制到这种地步的强者,只有可能是半步至尊的存在。

甚至都不是一般的半步至尊!

这里可是万象魂天,不是随意就能进入的,半步至尊巅峰境界的强者,进入万象魂天,其神魂之力马上就会引起魂天法则的异变,根本无法遮掩。

而且对于半步至尊巅峰的强者来说,神魂早已经被锤炼到极致,只待以法则创世,成就至尊,万象魂天对他们来说已经没有多少意义了。

更重要的是,不朽高阶以上,半步至尊等级的存在,一旦进入万象魂天,马上就会被天魂感知到,列入万象魂榜!

不错,万象魂榜之中的天榜,是根据天魂的感知而定制的,除非实力超过天魂的感知范畴,否则不可能瞒过天魂感知。

而实力高过天魂感知的,只有至尊以上的存在了,那等存在体内世界自成,根本无法进入万象魂天。

然而如今在万象天榜上,还活着的人当中,还在万象魂天的根本没几个,魏天苍自认全都认识,不可能有人会冒着和万象殿为敌的风险出手帮助秦宇。

但若是有新的半步至尊进入,比如传闻中大财神背后的那位神秘半步至尊,万象天榜又怎会没有感应?

即便是想破头,魏天苍也不会想到,这股将他压制的抬不起头来的强大威压,竟然不是来自别人,正是来自他面前的秦宇!

修士的气势威压,首先自当取决于实力,但并不是唯一,如秦宇从前的得意神通吾即天,就能爆发出远超当前境界的威压,无往不利。

而此刻的秦宇,虽然早已没有了至尊境界,倒退回了神境六劫,但是他早在当年,神境五劫之时,就能在冥渊神域,轻易击败不朽中阶的强者,甚至与不朽巅峰的圣轮王大战,力压一筹。

如今神境六劫的秦宇,即便距离魔乱之战时的力量亿不存一,但和当年也是天差地别。

寻常不朽境,于他来说早已不堪一击。

只要他愿意,斩杀魏天苍,不过一念之间。

哪怕是半步至尊,除非是姜箐姜玥这般拥有顶级血脉,达到半步至尊巅峰,距离至尊只有一步之遥,否则秦宇都毫不畏惧。

而这,才是他真正敢于回到神骸之地,肆无忌惮的展露存在的底气。

热门小说推荐
俏军嫂随军记

俏军嫂随军记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嫁妖夫,镇百鬼

嫁妖夫,镇百鬼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前男友又凶又怂

前男友又凶又怂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梦幻苍宇

梦幻苍宇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朕真也想做明君

朕真也想做明君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