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传承的最后那一瞬间,我感悟到,古佛的真灵可以抹去我的真灵,真正重生,但最后时刻,他并没有这样做。”
摩柯佛子自嘲一笑道:“其实我更希望,这般也好,至少不至于像如今一般——将这天大的担子,压在我的身上。”
摩柯古佛,救苦救难,普渡苍生,一生向善。
或许摩柯佛子的意识,对于其他人来说,无足轻重。
但要让摩柯古佛为了重生,抹去摩柯佛子的真灵,他大抵是做不到的。
所以耗尽最后一丝真灵,自我了结,将一生的传承和道果,都一并馈赠给了他一手打造的摩柯佛子。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或许,在重生与否的关键时刻,这位古佛也曾犹豫踌躇。
但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牺牲自己,尘归尘,土归土,使新佛诞生。
“原来如此,佛祖……慈悲。”
余琛听罢以后,叹了口气。
他扪心自问,倘若将他放在摩柯古佛的境遇,一念之差间,他恐怕无法预测他的抉择——会是放弃一切,成全后人,亦或是借尸还魂,夺舍重生。
摩柯古佛这般作为,当得一声“佛祖”之称。
摩柯佛也是叹息,沉默不语。
“那你往后,有何打算?”余琛开口问道。
“先闭关一段时日吧。”
摩柯佛揉了揉脑袋,“原本传承果位,应当需要数月乃至数年光阴,方才圆满。
但那勾胤做乱,我不得不提前出世,虽继承了摩柯的力量和道果,但那些古老的记忆就好似杂乱的线团,难以理清,恐怕需要些时日将其完全消化了。
这段时日,恐怕需要数年光阴,待一切落定以后,我还要去拜访天机道人——那位老人,应当是知晓摩柯果位的存在和重生的计划,同时也是千万年前古佛的好友,作为古佛的传承者,却是应当好好拜访一番的。”
余琛一听,眉头一挑:“天机道人……是天人之战时代的人?”
“古佛的记忆碎片中,的确如此,但更多记忆,仍是混乱,怕是要等完全将这些记忆消化以后,才能理清了。”摩柯佛点了点头。
“知晓。”余琛明悟,“既然如此,风波落幕,勾胤也已彻底死去,我却是也应当离去了。”
摩柯佛听罢,也不挽留,“我送施主。”
说罢,挥手之间,洞开虚空。
一扇门扉,凭空出现在眼前。
门扉对面,正是那上京,天葬渊上。
余琛见了不免是倒吸一口凉气!
抬手之间,连通万万里之距,咫尺天涯。
——这哪怕是通过洞虚大阵,也要跳转十多次啊!
这就是摩柯佛的力量吗?
啧啧赞了两声,他迈入门扉,听闻摩柯佛开口道:“施主帮了我一个大忙,也救了整个西域佛门,这般恩情,无以为报——若是施主日后有所求,只要不是伤天害理,摩柯之门将永远为施主洞开。”
“善。”余琛拱手,一步迈入门扉,没了踪影。
余下摩柯佛子一人,脸上笑容,逐渐消失,转为……凝重。
抬头望天,那目光阴晴不定。
实际上,他并没有完全说实话。
他只告诉余琛,古佛布局是为了大智天菩萨和勾胤古仙。
但真是情况,并非如此。
千万年前,古佛身死之前,布下大局,并非因为他预知到了大智天菩萨被古仙蛊惑的事儿。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