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百四十四章 绝望未来,残忍酷刑(5.4k二合一)(第2页)

——因为没有人能够确定,人奸身边的人,是否也已经被策反。

这是你死我活的战争,这是亡族灭种的战争,无论是本真教还是天机阁,都不可能心慈手软。

所以为了茱萸在陈公明背叛人道以后不会遭受那般折磨,陈公明亲手杀了她。

——这才是真正的答案。

但在余琛看来,相当……让人作呕。

“你忠于本真教,我敌对本真教,这是立场的不同,比生死之仇还要势不两立。所以对于伱的所作所为,我不指摘。”

余琛开口道:

“但你既然晓得,你是本真教的人,你是人奸,一旦背叛,你和你身边的人都将生不如死,那从最开始,你就不应该同夫人相爱,不应当将她也拉进这般噬人的漩涡里来!

陈天尊,你……让我感到恶心。”

陈公明沉默,脸上露出苦涩的笑,“您不会明白的,人有些时候,没有选择。”

然后,从他的嘴里,余琛听到了一个和他先前讲述的,还有茱萸的走马灯里,都未曾透露丝毫的,隐秘的故事。

很多年前,陈公明被他老师收留以后。

某天夜里,他被老师叫到书房。

传授经典的同时,也传授了……本真教义。

那个时候,他第一次听闻了那古老的盛世,没有欺骗,没有谎言,没有尔虞我诈,没有明争暗斗。

一切都是,那般美好。

对于一个父母早亡,十来岁就上山采药狩猎,看惯了人间冷暖,无数疾苦的陈公明而言。

那简直就是……梦境一般的美好仙境。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他沉迷了。

他的老师,也表露了身份,他便是本真教的一名信徒。

他同陈公明一样,一生都在渴望那无比美好的世界。

但从他入教开始,并没有任何一刻,被启用。

直到他寿元将尽,方才捡到了陈公明,意图将信徒的身份,传给他。

那是的陈公明,年纪尚小,懵懵懂懂之间,还有形成真正的认知,只是本能被老师所描绘的那个美好的世界所吸引。

答应了他老师的要求。

自此以后,他的老师每一次归来,检验他的修行道行时,同样也会告诉他这现世的阴暗,这吃人的世道的残酷,还有本真教的宏愿大业,古老大世的美好和极乐。

随着年纪长大,陈公明逐渐形成了清晰的认知。

天下之人,举世皆浊。

而本真教,唯我独清。

从此以后,致力于复苏那个古老的盛世,成了陈公明最大的愿望。

由他的老师,茱萸的生父,薪火相传。

而也正是因为如此,茱萸从诞生的那一刻开始,就已是“人奸的后裔。

从来都不是陈公明将她拉进了漩涡,而是她……本就身在漩涡。

陈公明的教义,一直无比坚定。

但同样的,他无比深爱他的妻子。

百年来,他一直生活在纠结当中。

一方面,他渴望那个古老的大世,那个人人安乐的盛世,期望为其奉献一份力量,

但另一方面,牺牲意味着眼前无比安乐的日子支离破碎。

热门小说推荐
俏军嫂随军记

俏军嫂随军记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嫁妖夫,镇百鬼

嫁妖夫,镇百鬼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前男友又凶又怂

前男友又凶又怂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梦幻苍宇

梦幻苍宇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朕真也想做明君

朕真也想做明君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