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百四十五章 一触即发,好戏开场(第3页)

“他欲杀我夺宝,被我所杀。”余琛回道。

话音落下,一股无比恐怖的气息从龙九身上爆发,瞬间翻涌,荡尽了整个镜湖!

更加冰冷森寒的声音,从他喉咙里发出来,“你可知晓,他来自烛龙世家?”

“有何区别?”余琛太抬起眼帘:“他要杀我,我便杀他,天理如此。”

“有区别。”龙九缓缓摇头,一步一步,走向余琛,“烛龙世家的血,不可白流。龙璃愚笨,狂妄,恃才傲物,也自有烛龙世家教训约束。你……怎能杀他?又怎敢杀他?”

他的每一句话,都带着恐怖的煞气和杀意,让那镜湖,都掀起无尽波澜,巨浪滔天!

“凤九霄曾向我传信,说他已将话带到。”

龙九继续开口,整个人身上,那无比恐怖的洪流已好似熊熊烈火一般疯狂燃烧,噼里啪啦,凶威无穷。

“那我便说到做到——我会一寸一寸,拨开你的血肉,敲断你的骨骼,撕裂你的脏腑,掰开你的头颅,吮吸脑髓。包括你的亲眷,你的朋友,所有与你相识的人,都将因你而死。

以你之血,骨,肉,魂,重铸烛龙威严。”

话音落下,那滚滚无穷恐怖杀意,升腾到了极致!

恐怖血光,在天穹之上,化作一头无比庞大的恐怖神龙,好似苍天,俯瞰众生!

众人听罢,纷纷睁眼,抬眼看来。

那大无量寺的佛子,目露奇异之光,手握佛珠,掐了起来。

那大日圣地的玄天罡,也罕见地抬了一眼,然后收回目光。

还有那周天之,目光闪烁,不晓得在想些什么。

更多天骄,瞪圆了眼睛,更有甚者,浑身颤抖。

倒不是因为恐惧。

而是……兴奋。

——一场好戏啊!

只有秦泷和虞幼鱼,眉头一皱,站起身来,气息……爆发!

众人见罢,也是一愣,想不通这俩为啥在这个节骨眼儿要掺和进去。

不过想想,也很正常。

离宫御剑山那群疯子,砍人从来不需要任何理由。

至于阎魔圣地,那群家伙嘛,纯乐子人,大多数情况下,哪里有热闹,哪里就有他们。

反正啊,都去掺和吧,都掺和进去,这场戏……才越是好看!

虞幼鱼和秦泷,欲出手!

这俩和余琛都是过命的交情,没什么需要多说的。

余琛自然也察觉到了这一点,转头一个眼色,微不可查摇了摇头。

俩人这才眉头一皱,但也没有立刻出手。

余琛转过头来,看向龙九。

深吸一口气。

先前,未曾踏过平天六炼,未曾突破元神之境,未曾习到轮回小演,未曾获得诛仙凶剑时,天机阁将他排在第十五。

那么如今,经历了如此蜕变的余琛,在整个东荒的年轻一代,能排几何?

便让这第三顺位的龙九,试验一番吧!

有点卡文,晚了点,抱歉哈兄弟们

(本章完)

喜欢我有一卷度人经请大家收藏:()我有一卷度人经

热门小说推荐
俏军嫂随军记

俏军嫂随军记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嫁妖夫,镇百鬼

嫁妖夫,镇百鬼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前男友又凶又怂

前男友又凶又怂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梦幻苍宇

梦幻苍宇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朕真也想做明君

朕真也想做明君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