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百四十五章 金乌剪影,凶阵诛神(4k二合一)(第1页)

灰蒙蒙的混沌之气铺天盖地,浩浩荡荡,好似那无穷无尽的海潮一般,自那诛仙门阙倒悬的清亮铁剑之上,汹涌翻腾!

那一刻,玄天罡的神色,猛然一凝!

几乎本能一般,心头升起一股极致的恐惧。

尽管他并不认得这这灰蒙蒙的混沌剑气,但就像孩童从未见过刀兵,但将锋刃横亘在脖颈之上的时候,仍会因为那森冷锋利的寒气而瑟瑟发抖一般。

那恐怖的混沌剑气,带着一股要是要将一切都完全破灭的可怕之意浩荡袭来的时候,玄天罡自然而然发自内心的颤抖和恐惧!

下一刻,那混沌色的剑气与那汹涌的污秽洪流撞在一起!

就好似摧枯拉朽一般,那无尽的污秽洪流被一瞬间淹没殆尽!

玄天罡双目之中,惊悚之色更盛,目光一狠,怒吼一声!

便见那畸变的血肉金乌再度爆发出一声恐怖嘶鸣!

那腐烂恶臭的血肉瞬间膨胀增殖,炸裂出无穷无尽的恐怖血水,化作一堵好似无法逾越的恐怖高墙,倾斜而下!

与此同时,整个天地,都被无尽污秽之气充斥,充满了腥臭和毒雾。

同那浩浩荡荡的一道混沌剑气撞在一起!

倾轧!

磨灭!

掀起一场无穷无尽的恐怖风暴,肆虐整个黄金天地之中!

而那无穷无尽的血肉,虽带着那恐怖的污秽之力,但在那一往无前的恐怖混沌剑气的倾轧之下,竟没有一丝一毫的反抗之力,就好似残雪遇烈火,瞬间消融,甚至连近余琛的身,都难以做到!

而将那无穷的脓血与污秽的洪流斩于虚无以后,那混沌剑气更是余势不减,朝玄天罡头顶上那血肉金乌斩而来!

下一刻,滚滚混沌浓雾,便淹没了巍峨伟岸的恐怖金乌。

那混沌雾气当中,苍白的光芒疯狂闪烁!

好似每一缕雾气之中,都蕴藏着千千万万柄恐怖利刃,同时绞杀!

那畸变金乌的每一寸血肉,都被一寸一寸撕碎,直至化作虚无!

惊天动地的哀嚎咆哮声,响彻了整个天穹大地!

呼——

混乱中,有风吹过。

茫茫混沌剑气之雾,缓缓消散了去。

而那庞大的,伟岸的,令人作呕的恐怖金乌,却是已一丝不存!

被那恐怖剑气,斩至虚无!

底下,玄天罡的脸色,苍白到了极致。

显然,那血肉金乌的崩溃,对他本身也造成了不小的伤害。

如此,胜负已分。

余琛高居红白门阙之下,玄天罡气喘吁吁,浑身颤抖,脸色煞白,口鼻之间,溢出鲜血。

“不是要让我永远也说不了话吗?”余琛看着他,轻轻摇头,“放心,我不会让你说不了话,我会让你把所有的话都说出来。”

后者脸色便更加沉郁,抬头看向余琛。

好似实在未曾想到,这所谓的判官……这般难缠。

热门小说推荐
俏军嫂随军记

俏军嫂随军记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嫁妖夫,镇百鬼

嫁妖夫,镇百鬼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前男友又凶又怂

前男友又凶又怂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梦幻苍宇

梦幻苍宇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朕真也想做明君

朕真也想做明君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