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叶天辰手一挥,无影剑直接飞回到他身边,他没有任何废话,一脚轻轻踏在地上,下一秒,他已经出现在空中。
“这把是无影剑,只要被它所伤,就算有神仙,也无法救你。”叶天辰单手背在身后,一脸平静的看着血瞳恶魔。
“什么!无影剑?“血瞳恶魔抬起头,用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叶天辰。
叶天辰用右手中的食指和中指操控着无影剑,用冷冽的目光看着血瞳恶魔道:“今天我要用这把无影剑将你杀死。”
听到叶天辰的话,血瞳恶魔抬头大笑起来,目光中满是不屑。
“小子,你是出门没带脑子,还是脑子长屁股上了?”血瞳恶魔白了一眼叶天辰,冷笑道:“就凭这样一把剑也能妄想伤我,真是可笑至极!”
叶天辰嘴角微微向上扬起,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是嘛?”
说完话后,叶天辰手指轻轻在无影剑的剑刃上弹了弹,顷刻间,无影剑疯狂的震动起来。
当无影剑震动完后,血瞳恶魔只感觉胸膛处传来一阵剧痛。
紧接着,它的胸膛上爆开,一个窟窿出现,黑色血液喷涌而出。
血瞳恶魔的血瞳骤然收缩,仿佛要将眼眶撑裂,它难以置信地低下头,看着胸膛上那个恐怖的窟窿。
黑色的血液如同坏掉的墨汁般汩汩涌出,溅落在地面上。
吼!
一声震怒声从它的喉咙中挤出来,带着无尽的愤怒与痛苦,它庞大的身躯晃了晃,伸出右手指着胸膛上的窟窿。
“小子,这是你做的?”血瞳恶魔的瞳孔都在疯狂的颤动着,目光中满是大骇。
血瞳恶魔的咆哮声很是不甘,试图调动体内的魔气对胸膛上的伤口进行修复。
然而,血瞳恶魔胸膛上的窟窿边缘却传来阵阵灼烧般剧痛,任何靠近的魔气被瞬间净化。
“你不是说我这把剑无法伤你吗?”叶天辰用手指操控着无影剑,脸上露出诡异的笑意:“我只是想要让你知道,你的实力在我面前,不堪一击。”
叶天辰的话,让血瞳恶魔浑身一震,一股寒意从它脚底冒出,传遍了全身。
“小子,你到底是什么人?”血瞳恶魔心中满是惊骇,它能感觉到眼前这个年轻人,绝对要比二百年前那名武者大拿实力还要强度大。
这一刻,血瞳恶魔如遭雷击,大脑中传来一阵刺耳的轰鸣声。
叶天辰一脸平静的看着它,轻声说道:“你没资格知道我是谁,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了,是你没抓住。”
然而,血瞳恶魔听到叶天辰的话后,直接抬头大笑起来。
“我是魔族的魔王,已经活了几百年了,还需要你这个无知的人类给机会吗?”血瞳恶魔微微抬起头,用巨大的鼻孔看着叶天辰。
听到血瞳恶魔的话,叶天辰也是微微一愣,他没想血瞳恶魔态度竟然如此刚猛。
“成王败寇,你已经失败了,你在我面前有还狂妄的资本吗?”叶天辰看了一眼血瞳恶魔轻声说道。
失败?
叶天辰的话,让血瞳恶魔一愣,不过片刻后,它的目光中露出不屑。
“我失败了?”血瞳恶魔用看白痴一样的目光看着叶天辰,随后冷声说道:“哈哈,你们人类是真不知道天高地厚,你是觉得我已经失败了吗?”
叶天辰看了一眼血瞳恶魔,耸了耸双肩,轻声说道:“难道不是吗?”
血瞳恶魔的双眼变得毒辣起来:“既然你如此狂妄,那今天我必须要将你杀死!”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