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87章 谎言(第1页)

日子在打打闹闹中悄然逝去。

当冬天降临巴州的时候,凤锦书几人都褪去了轻便的秋衫,换上了稍厚的夹袄。

这日,几人下学归来,匆匆走在回家的路上。

“嘶~好冷啊!咱们挨着点儿!”下学回家的路上,游书茗缩着脖子,往几人中间挤了挤。

“谁说不是呢!往年在云中城时,天气冷就算了,可到了巴州居然还这么冷!我以为,不下雪的地方,冬天会很暖和呢!”

岳知希很是不喜欢这边的天气,夏天湿热的像是掉进蒸笼里,冬天又是这种冷法,还不如云中城舒服呢,至少云中城的冬天还会有暖乎乎的热炕。

“这么冷的天,要是能窝在家里,不用读书就好了!”长安眯着眼,边走边说道。

凤锦书转头看看他那小表情,就知道他已经在畅想那样美好的生活了。

“想的美,就你现在的读书机会,不知道多少人羡慕都羡慕不来呢!你还在这抱怨。

历来有所成就的文人墨客、名士大儒,哪个不是寒窗苦读熬过来的,你也要像他们看齐。”

小孩子的心性不稳,凤锦书抓紧机会,趁机纠正一下长安的思想。

“姐,你这样说的话,会让别人误会你是个很爱读书的人的!”长安偏着头,很是认真道。

“你这是什么话!我本来就是个爱读书的人!”凤锦书食指微曲,给长安的脑瓜上来了个脑瓜崩儿,梗着脖子,很是不服气道。

“嗐~”长安手一挥,翻个白眼继续道:“这儿又没外人,要说咱这里面最不喜欢读书的人,我只能屈居第二,第一非你莫属!”

“怎么可能!”凤锦书拒不承认!

坚定的说道:“我爱读书,读书使我快乐!

你听着,我还为此做了一首诗呢!”

随后,凤锦书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开始即兴表演:

“朋友找我闲话,我置之不理!

家人奉上美食,我毫无兴趣!

夫子给我授课,我欣喜若狂!

无论严寒酷暑,我坚持读书!”

等她念完,长安嘴巴微张,表情怪异道:“姐,你这也叫诗?”

“怎么不叫诗?我这叫打油诗!你真是孤陋寡闻!”凤锦书撇撇嘴道。

“哦!那就勉强叫诗吧!那没取名字呢吧?”长安点点头,继续道。

“没呢,你觉得咋样?该取个什么名字好呢?”凤锦书笑呵呵道。

“哦!别说,听你这诗,我这脑子里,立马就蹦出一个题目来。”长安一本正经道。

凤锦书看着他,满脸期待,“快说说!”

热门小说推荐
俏军嫂随军记

俏军嫂随军记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嫁妖夫,镇百鬼

嫁妖夫,镇百鬼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前男友又凶又怂

前男友又凶又怂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梦幻苍宇

梦幻苍宇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朕真也想做明君

朕真也想做明君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