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52章 送你们上路(第2页)

可裴云闪身钻了过去,而且还不忘大声挑拨,“堂哥,是他先对天一宗的人动手的!”

叶祈:“……我去你爹的!”

明明沈南舟那三掌是他打的!

叶祈没机会解释,他只是跟着裴云一起冲向了不死仙树,可在转身的刹那。

寒冰封印而来。

叶祈险险避开,可这寒冰从地面开始蔓延,覆盖了四面八方,不止是不死仙树的这一片土地,连着冰泉,连着古战场,连着整片昆仑墟跟大妖们!

这瞬间,冰封万里。

裴玄步伐迈出,整片天地,宛若要被同化。

叶祈跟裴云感觉到了强烈的天道威压,特别是裴玄低低的一句,“既然觉得九州的天地我掌控不了,那我就把它变成我的,不就好了。”

大家深吸口气。

“他要吞噬昆仑墟!”

天道吞噬昆仑墟,剥夺九州天地。

“这……”

叶祈深吸口气,是他们想做的,但他们没做到的。

黎万钧寒声道,“那就别让他得逞,不就是天道,说得好像谁没掌控过一两条规则似的。”

“换在仙界,我们也是天道!”

黎万钧一声怒喝,双掌猛然拍地,烈火喷涌而出,焚烧大地。

却是以炼火之力,破解裴玄冰封。

冰火对抗。

就看谁的境界更高。

当然,高的还是裴玄。

可别忘记,裴玄只是分身,而且还要受此地天道束缚,黎万钧抓的就是这个机会。

叶祈看了看左右,判断出形势之后,最后还是相助黎万钧,但他也十分清醒。

“不要恋战,我们的目的是不死仙树,这东西已经复活,摘了树桠也行,对我们也有用。”

黎万钧却不这么觉得,他盯着不敢迈出虚空的裴玄,“都有不死仙果了,谁还看得上枝桠?”

叶祈微怔,“你想干什么。”

黎万钧低笑道:“兄弟,同样的事情我们也不是没干过,不就是吞噬天道吗?”

“你不敢吗?”黎万钧盯着叶祈,那眼神之中燃烧的是似曾相识的疯狂。

是他们四个人在濒死之前的绝命反击。

叶祈手指微蜷,他看了看裴玄。

“一个刚成长的小天道,还很年轻,未曾完善全部规则,这样的天道与世界,不是最好吞噬了吗?”黎万钧低声蛊惑。

像是在说着裴玄是多美味的东西。

事实上,确实也是如此。

只是没人敢这么做。

黎万钧:“我们敢啊,不是干过了吗?”

在仙界,他们就干过了啊!

叶祈没说话,只是助他炼火破解封印,眼眸深深之中,似乎有着他自己的思量。

却是裴云直接就冲不死仙树去了。

他这个人也贪心。

不要枝桠,要的是全部。

他拍掌而起,把不死仙树的仙根震动,准备把整棵树都带走,惊得叶祈猛然回头。

热门小说推荐
俏军嫂随军记

俏军嫂随军记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嫁妖夫,镇百鬼

嫁妖夫,镇百鬼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前男友又凶又怂

前男友又凶又怂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梦幻苍宇

梦幻苍宇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朕真也想做明君

朕真也想做明君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