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2章,有胜阅兵(第1页)

阳泉城里,围剿还在继续。

巷战一贯是最难打的,复杂的地形,是弱小一方最好的保护。

七连的一队战士,追着几个日本兵穷追猛打,终于在一条大道上,将最后一个鬼子兵击毙。

三班长上前搜寻着,把鬼子身上的枪弹扒下来,“连长,这几个鬼子朝这儿跑,是不是这儿还有他们的同伙?”

七连长目光扫过地上几个日本兵的尸体,其中两个穿着军装,一个穿着便装,估计就是日本侨民。

他打量着街道两侧的屋子,突然在一栋屋子面前停了下来,朝着三班长打了个手势,指明了。

几个战士冲过去如狼似虎的砸门,几下便把门打开了。

门后面,三个伪军端着枪的手都在抖,惶惶不可终日。

“八路军优待俘虏,缴枪不杀!”

战士们拿枪口指着三人,气势十足的呐喊,要求伪军投降。

日本人都死完了,还卖什么命啊!

再说八路优待俘虏是出了名的,投降又不会死,还不会挨打。

“八路爷爷饶命啊!”

就像他们许多前辈一样,三个伪军痛快的把枪举过头顶,选择了投降。

缴了他们的枪,七连长问道:“这里面是什么东西?”

“回长官,里面是太君……呸,是小鬼子的仓库,存放着一批军装军鞋。”

伪军陪着笑脸,讨好的一股脑全倒了出来,把事情交代了个清楚。

七连长也不客气,推开门翻着那些堆积的物资,嘴上抱怨着:“这些黄皮烂布,谁他娘的愿意穿,拉回去还得改。”

缴获的鬼子军装,一般都是要拉回被服厂,染了色重做。

多加两道工序麻烦不少。

找到一批棕黄色的翻毛皮靴,七连长总算是露出点笑脸来,麻溜的穿上试了一试。

比起他原来穿的布鞋来说,沉重了不少,脚踩在地上,发出噔噔清脆的声音。

那是因为靴底有三十颗左右的防滑铁钉,靴后跟处还嵌有近一厘米厚的马蹄形铁掌。

军靴装上铁钉和铁掌,不仅可以让靴底经久耐用,更大幅度中增加了防滑的作用。

日军大队士兵行军时,靴底也常会传来金属与地面的碰击声。

“换上,叫弟兄们都换上。”七连长把自己换下来的那双布鞋背上,来回走了两步体验着新鞋。

虽然这鞋比较捂,但总归是白来的。他自己那双鞋底子都快磨破了,白得一双替换的,总比穿草鞋强。

战士们都换上了新鞋,一个个喜不自胜,来回走两步都觉得有劲。

“王有胜,你在这给我守着。”

七连长扔下了一句话,带着战士们又都走了。没有把城里的敌人清剿干净前,他们是没空休息的。

热门小说推荐
俏军嫂随军记

俏军嫂随军记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嫁妖夫,镇百鬼

嫁妖夫,镇百鬼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前男友又凶又怂

前男友又凶又怂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梦幻苍宇

梦幻苍宇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朕真也想做明君

朕真也想做明君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