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云龙在一旁跟袁朗嘀嘀咕咕:“你说,旅长会认得这东西吗?”
袁朗微微摇摇头:“不一定,虽然小鬼子手里也有,但我还没听说过咱们八路军,被小鬼子用这玩意儿攻击过。”
得到答复,李云龙的心一下就踏实了:“那就是说旅长认不出来了?”
“我说了,不一定。”
袁朗拔高了声调,强调到。
对于旅长,他不敢有半分的小瞧,这是个能创造奇迹的男人。
细数下来,北伐时救过委员长,在苏联契卡受过训,上海组建情报部门,把远东最大的情报头子戴局长耍的团团转。
他的传奇经历写成小说,读者都不带相信的,会觉得太夸张了。
说旅长是人杰中的人杰,绝不带半点夸耀。
一个区区喷火器,还真不一定能难到他。
“这是个喷火器。”旅长起身瞧着李云龙,注意到惊讶的表情,便更加确认了他的猜测。
“我以前确实没见过,但我可听说过。日本人就有类似的喷火器,在淞沪会战南京会战等战役中,都有使用过。”
李云龙一下就丧气了,他自己以前没听说过喷火器,还以为旅长也不认的。
可他也不想想,自己斗大的字不识得一箩筐,能跟旅长比吗?
还差个十万八千里呢!
袁朗接着旅长的话说:“是的,日本人使用喷火器我也是有所耳闻的。
这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喷火器,是进攻堡垒等坚固工事的一大利器。”
之前跟李云龙介绍的,他又在旅长等人面前复述了一遍。
并最后给出了一个结论:八路军没有什么坚固的碉堡工事需要固守,日军自然也不会闲的没事儿使用喷火器。
毕竟,喷火器的燃料成本还是很高的,且运输使用都需要培训专门的人员。
普通的机枪大炮就够用了,再带上喷火器纯属浪费。
相反,这批喷火器到了八路军手里,对于坚守堡垒的日军来说,那就是个噩梦了。
“旅长,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给各位展示一下效果。”
袁朗又一次提议道。
旅长却没有立刻答应,反而问:“有几具喷火枪,又有多少燃料呢?”
八路军穷惯了,喷火器明显是攻坚的利器,他下意识的是想要节省。
“十具喷火枪,一百罐燃料。”袁朗对于八路军节省的心态,是十分了解的。
他摆事实讲道理,苦口婆心的劝说:“喷火兵是敌人最为厌恶的一个兵种,每一个喷火枪在战场上都很难有机会用完十罐燃料。
而且想要将喷火枪发挥出威力来,实战训练是避免不了的。
不然在战场上反而会误了大事儿,甚至枉送性命。”
在喷火枪方面,旅长仅仅是了解有这么个事物,详细的使用等等还是个门外汉。
他不得不承认袁朗说的是有道理的。
“就依你所言。”
旅长一发话,众人便行动起来。
李云龙昨天就让战士紧急修建了一处场地,用土砖仿照碉堡垒了一面墙,留出几个射击孔,墙后面摆了几块大木头,充当敌人。
还有一些战士也被叫了过来,都是各营比较机灵的。到时候准备挑合适的,训练成喷火兵。
现在叫他们来观摩一二,瞧瞧喷火器的威力。
万事俱备,只差开演。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