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片的炽热鲜血飘洒,不等在这浩瀚的星空内多停留,便被一股股耀目的光辉蒸发殆尽。
“轰隆隆!”
沈御双拳齐震,帝威滔天,挟天地规则之力,爆发出无边的毁灭波动,犹如两个黑洞在疯狂扭曲一切。
沈亦安一手持龙渊,一手托老柳树,背负破坏剑界,真武霸体法相屹立剑界内压阵,举手投足间星河震荡,气势丝毫不弱于沈御。
双方针尖对麦芒,爆发出来的力量远超轮藏境,互相攻伐不知多少回合,都负了不轻的伤,一时竟彼此谁也奈何不了谁。
沈御想过再动用一次天帝拳,但他没有把握靠这一拳彻底击败沈亦安。
一旦沈亦安动用体内的那股力量疯狂反扑,双方的下场只会是两败俱伤,且大概率会伤到根基。
“砰!”
沈亦安硬接一拳,胸口肉眼可见塌陷一块,发出骨裂之声。
“噗嗤!”
而沈御也被迫挨上龙渊一剑,大片鲜血染红腰间,若非肉身足够强大,他恐会直接被拦腰斩为两段。
两个人快速的分开,稳住身形时都狼狈的踉跄了下,看向对方的眼中都渐渐发狠战意更盛,彼此都清楚接下来要拼谁的底牌多,谁的底牌大了。
“好了,点到为止,就此结束吧!”
突然,一道宏大威严的声音,化作金色光幕降在两人中间,如同法旨一般,神圣无比,这声音的主人正是天帝。
沈御微皱眉,望向金色光幕淡淡开口:“你想说势均力敌吗?”
“不,是你输了。”
天帝的语气中带有几分无奈,叹声说道。
对于沈亦安身上的底牌,他多少了解一二,尤其十分清楚太初古钟就在对方身上。
真祭出太初古钟震响两声,别说这金玺的内部空间,哪怕自己以九根盘龙天柱为基石创造的世界,也会被瞬间归于虚无。
另外,那柄无物不斩的帝柳也没在沈亦安身边。
若是帝柳在手,沈御的天帝拳,根本不会对沈亦安造成这么大杀伤力及威胁。
虽知道沈御的底牌也十分强大逆天,可与太初古钟和帝柳相比,终究差了一点。
二人并非生死大敌,没有必要那般惨烈。
沈亦安闻言就是一愣,这话什么意思,自己赢了?
自己,赢了吗?
“给我个理由。”
沈御沉默了下再次道。
“太初古钟,在他身上。”
天帝平静的回答道。
听到太初古钟四个字,沈亦安又是一愣,记得这钟又名天帝钟,好像还真在他身上,对方要是不提,自己都忘记了它的存在。
关于太初古钟另一个名字天帝钟,让人一听就能听出来,此钟与天帝关联不小。
对方突然提这钟干什么,莫不是想要回去?
沈亦安顿时警惕万分,听对方的说话语气,就明白这太初古钟定然是无比强大的至宝,能令天帝都为之忌惮。
开玩笑,这太初古钟是从死去的金乌蛋中涅盘孵化而出,又不是对方给的,只能证明此宝与他有缘,想让自己白白还回去,不可能!
除非天帝等价交换,给出他无法拒绝的条件。
天帝一眼看出沈亦安写在脸上的小心思,翻了个白眼道:“无尽岁月,本帝未能让它认主,既然如今它选择了你,本帝也无话可说。”
沈亦安一惊,这狗天帝还会读心术?!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