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淮二觉得自己不能隐瞒,做错了就是做错了,必须要认错:“那个,你受伤昏迷以后,本来要给你的药,被冯耀辉抢了,你大腿上那枪伤也是他打的。”
林革雷沉默,他能够想象,冯耀辉大概是被怪物伤着了,知道药可能有用,就抢了淮二的,当时淮二一定很慌张,才会让看起来身手不怎么样的冯耀辉得手了。
“没关系。”林革雷摸摸他的脑袋:“那药也不一定有用。”
“……”淮二缩了缩脑袋:“不是啦,那个因为林诗诗有帮他抢药。”
“……然后?”林革雷仿佛想到些什么了。
淮二一咬牙,忏悔了:“我很生气,被他们赶下船之前留一颗手雷……然后……然后爆掉了,他们不知道给炸死了没。”
“……”
“但是我觉得他们该死。”只是想到那是林革雷的妹妹,淮二觉得自己必须要交代。
林革雷轻轻颔首,没说话,其实他也不知该如何回应,可是换位思考,如果林诗诗和冯耀辉合起来害了淮二,他觉得自己可能唯一会做的是给他们俩爆头,没有之二了。
“他们三个真的死了吗?”林革雷虽然早就知道答案,却忍不住要问,希望能得到不一样的答案。
牙牙又低下脑袋去抹泪,唐汉明想到那三个人喉咙就堵得死死的,淮二闷着脑袋开腔:“嗯,死了,为了送牙牙来给你药。”
的确,林革雷已经从唐汉明身上看到了始末,包括能力的进阶,三个人都因为进阶而死,他不禁有了计较。距离先知预言的6月6日还有两个月左右,他或许该利用这段时间在熟习异能之余,好好研究一下进阶。
林革雷很快就处理好双手能及的伤口,背上摸不到的,也让淮二帮忙弄好了,身上包扎着不少的绷带,幸亏罗西带来的东西挺多,其中包括一些药品和医疗工具,还有大量食物,估计是有心带给淮二的。
听到林革雷这么说,淮二十分难过,他和罗西的友谊,真跟兄弟差不了多少,现在人死了,而姐姐和发小不会再回来了,连尸身都见不到,听说烧成了灰。他也没有别的想法:“我们给罗西弄个坟吧,要弄好一点,以后我们还要再回来拜祭他。”
林革雷点头,撑着伤想起来帮忙,却被淮二制止了:“你别动,我们来就好。”
“你身上也有伤。”林革雷可记得淮二被拖下水的时候,是有受伤的,还流了不少血。
然而怀二摸摸身上,耸肩:“早就不痛了。”
“……”林革雷开始想象淮二以后会有怎么样强悍的身体了。
随后,林革雷和牙牙在旁边看着,淮二和骷髅及唐汉明挑了一块地,把罗西葬下了,那叫纳西的小鬼一直在旁边看着,视线在各人身上来回遛走,不知道想着什么。
林革雷却知道,这个孩子只方同骷髅一个同类,对他们有敌意。
不得不说,这小孩的品位有些独特。
手边没有适合的东西,淮二他们只好把罗西的电脑放在坟头上充当墓碑,放上些牙牙摘来的小野花。淮二挑了姐姐编织的毛衣和昊沉水用过的东西一起葬下了,深深的鞠躬。
“我想要相信姐姐和阿水还在别的地方过着二人世界。”淮二说:“我就这么相信了吧,只要相信他们还活着就好。”
“你太傻了。”唐汉明说了一句,却不再说了,有时候他们的确要学会自欺,对亲人的离逝既然放不下,就暂时这样好了。
望着这个墓碑,所有人沉默了,整个海滩只剩下海风和浪涛的声音,林革雷听见了各人的心声。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