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为了提高效率,丹妮菈控制着霍格娜拉三姐弟,对着铠甲不停的喷吐龙焰以便让自己的火种更容易在铠甲上留下符文印记。
已经快两个月大的三小只已经长到了有半米大小了,喷吐出来的龙焰也已经有一些威力了。要上阵杀敌还差点儿意思,但是烤个肉、炼个器、锻造个龙石什么的勉强还是做得到的。
虽然丹妮菈对塞万的梦境还有些不敢置信,但是为了保险起见。她还是强行唤醒了米拉西斯,陪着自己一起上路了。而塞万也被丹妮菈留在了自己的身边,毕竟一个龙骑士如此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自己也没有把他推出去的道理。
海烟虽然现在还是亚成年,但是有御龙者驾驭,战力也是不错的了。
而且赛万现在虽然已经暴露了身份,那么待在自己的身边对他来说也是最安全的了。否则蕾妮丝公主和瓦列利安家族绝对不会放过他的。
即便有三头幼龙帮助,丹妮菈也几乎熬了一个通宵才把自己的瓦雷利亚铠甲上的符文烙印完成。而当最后一个符文烙印成功后,丹妮菈可以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铠甲竟然自主的开始吸收起周围稀薄的魔力起来。
“龙焰~”
丹妮菈赶紧命令三小只同时对着铠甲喷吐龙焰。没想到炙热的龙焰在接触到铠甲后竟然瞬间就熄灭掉了,明显是因为龙焰中的魔力被铠甲给吸收了。
丹妮菈好像又发现了一个新大陆,
“原来这青铜铠甲上的符文是这么用的!”
试验成功,心气儿一泄,丹妮菈顿时感觉到一阵疲惫,
“哈~天色还早,还能睡一会儿!”
因为魔力消耗过度已经十分疲惫的丹妮菈很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拿下了首局胜利的佛雷侯爵和布莱伍德伯爵,紧赶慢赶经过了三天两夜的跋涉,终于是绕开了层层围捕来到了高尚之心附近。
而多娜姐妹这几天几乎一直保持着易行的状态,所以消耗很严重,她们的鸟儿也疲惫的有些受不了了。
所以佛雷侯爵就命大家在距离高尚之心还有半日路程的一个小山丘上扎营修整了起来。准备在这里度过一晚,明天再继续赶路。
多娜她们又在附近仔细侦查了一圈后,没有发现任何的异常,就全都沉沉的睡去了。而她们的鸟儿也终于可以安心的停在附近的大树上好好的休息一下了。
“他娘的~七神教会的穷人集会早就已经解散了吗?怎么又出现带着河间地了呢?”
因为有多娜他们的精准情报,所以这一路上虽然他们也遭遇了不少的敌人围堵,但是几乎全都被他们解决掉了。
“西境的那些家族肯定是被雷耶斯伯爵给收买,风暴地公爵本身和丹妮菈公主就不太和睦,他们掺和进来倒是不难理解。这穷人机会...”
佛雷侯爵则脸色阴沉的从牙缝里挤出了他的猜测,
“七神教会!当时丹妮菈公主驾临旧镇的时候,繁星圣堂遭到了暴民的血洗。现在的繁星圣堂在旧镇守备队的控制下已经完全被平民一派的修士们掌控了。”
“海塔尔家族掌控了七神教会这么多年各地大教堂的主教们不知道有多少都是他们的血脉后裔,海塔尔家族落得今的下场,他们不出来搞事情才怪呢。”
“难道他们还觉得自己能翻起什么大浪来?如今的王室有二十多头巨龙,就是七大王国的所有信徒都起来反抗,也抵抗不住那些巨龙的龙焰啊!”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