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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沉吟片刻:“或许不应该稀释液体,而是应该增加浓度?”
没有犹豫,科学家的想法疯狂,行动力更是爆表,她立刻着手实验:“启动第203次实验,目标‘白鼠E99’。这一次浓度由你来配比,费里,比之前增加1%就行。”
深空中,没人看见实验的恐怖,也没人听见白鼠发出了野兽一般的咆哮。随着注射液浓度的增加,它的体型在三小时内不断变大,渐渐超出了科学家的预期。
“开始失控了,解决它!”
他们按下了按钮,生态箱中喷出一阵气体,没多久就杀死了失败的实验品。之后,鼠尸被取出用于解剖,而在下一次实验中,他们再次增加了浓度。
“极端基因编辑……这个实验要是成功了,人类将进入‘超级人类’的时代。”
对他们来说,进化的序章已经开篇。
第47章芝加哥的狂战士
怀俄明州的森林面积约有890万英亩,不大,远比亚马逊雨林小得多,却也不小,能装下一整个比利时的国土面积。
它植被茂盛、树种繁多、地形不一,由高空往下俯瞰,树龄几十年到几百年的巨木连绵成深绿的林海,犹如一床大被盖下,让万物同眠。
一般而言,像这种遮掩严实的原始森林罕有人至,人类不入其中,根本不知道里头有些什么。
平时,除了动物学家、生物研究组或是猎人,也只有抛尸的凶手敢在附近徘徊。理论上讲,只要阿萨思不主动露面,人类很难发现她的存在。
可有人的地方就有意外,从一条人造的公路穿过森林起,阿萨思的生活痕迹被发现已成了一种必然。
她需要进食,需要狩猎,在追逐猎物的过程中会留下脚印,在吃饱喝足后会留下残骸,更会在巡视领地时留下粪便。
起先,是一位合法持证的猎人在狩猎麋鹿时察觉到了问题。
据悉,他在进入森林后一直追着麋鹿的线索走,结果越是深入,发现麋鹿的脚印越乱,鹿群像是遭到了什么大型食肉动物的袭击,在顷刻间“四分五裂”,逃得不知所踪。并且,他在湖泊边缘找到了一堆散碎的麋鹿尸体。
检查片刻,他只觉心惊肉跳,连忙报警。
可等警方抵达现场看到麋鹿的残骸,只觉得万分不解:“嘿,伙计,我接到你的电话时还以为你发现了一袋碎尸,结果你告诉我只是死了一头鹿?好吧,我们或许该查查是什么动物吃了它,然后再把‘凶手’铐起来带走,关进监狱?”
同行的警员笑出声,这里是森林,麋鹿被吃多正常啊,难道他们还要干涉食物链的常态吗?
但猎人的表情却很严肃:“我没有开玩笑,先生,这件事情非常恐怖,或许会危及附近社区的安全。”
他指着鹿尸:“我用我22年的狩猎经验发誓,这是一头成年雄性麋鹿,体重在700磅到1000磅之间,非常健康,绝不会被轻易杀死。”
警官:“是的,它很强壮,但或许它不幸地遇到了带崽的母熊。”
“可熊不会留下这样的爪痕和牙印。”猎人从残骸中翻出麋鹿的头骨,“看到了吗?从颈部一口咬断,干脆利落,起码有4万牛顿的力道,怀俄明州什么时候有这种咬合力的动物了?”
“剩下的鹿皮上留着爪印,又长又连贯,是一口气划下的。我想,它应该是用爪子把麋鹿撕成了两半,再吃光了鹿肉。”
“说到鹿肉,这才是最可怕的。”猎人像是在讲鬼故事,“杀死麋鹿的动物一口气吃了700磅及以上的肉吧?也就是说,它的进食量在半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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