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卷:风卷黄沙如丘 第48章 修罗剑阵(第1页)

洛商瘫卧在扁舟内,仰望九天苍穹,海面四周风平浪静,不见半分波澜。

他伸出手掌反复察看,忽而握掌成拳,说道:“我的识海也提升了......”

倏然间,扁舟附近的海平面上,渐渐涌现出片片鲜红,以扁舟为中心,向着四周海面急速扩展,直至染红整片大海。

大海的彼岸,一轮圆滚的红日,穿过平静的海面,向着天际冉冉升起,那些飘荡的白云,在红日的映照下,如火似烧。

红光铺洒而下,覆满整个大海,原本鲜红的海面,瞬间变得狰狞如血,又璀璨夺目,摄人心弦。

红日挂悬至天际正中,洛商这才发觉四周异变,他猛然惊起,望着天际血红蔓延,渐渐聚拢到红日身上,直至占据整个天空,四周海面血红如潮,空气之中隐约能嗅到淡淡的血腥滋味。

此刻,洛商仿佛置身尸山血海之中。

“欢迎来到星盘世界第三重,修罗道场。”

虬髯客卧于酒葫芦上,摊了摊手,打了一个哈欠,突然凭空打了一个响指,洛商脚下的扁舟随即消散,扁舟下的血红大海,也瞬间化作了血红的沙地。

“什么是修罗道场?”洛商抬脚踏了踏沙地,不解的问道。

虬髯客落下酒葫芦,微微一笑:“就是杀戮战场,嗜血狂杀,将感情完全泯灭,直至忘却自身,以斩杀强敌为乐。”

“泯灭感情,岂不是成了杀戮机器,忘却自身,那生存还有何意义?”

“你可有手仗仙剑,刺穿敌寇心脏,血液顺剑身而落,一滴一滴滴在地面,空气中是刺鼻的血腥,耳畔是痛苦的呻吟,眼前是拼命的挣扎?”

“这倒......未曾有过。”

“哈哈,那便好好感受吧!切记,身在修罗,千万别忘了,自己是谁哦。”说罢摇身一闪,便又消失不见了。

......

洛商极目天际,突然远处尘土飞扬,尘土间传来数声马啸,而后是阵阵马蹄声响,洛商疾步奔去,藏身在沙丘身后。

远处一队铁甲精骑,手执长刺戈矛,正在围猎一位儿郎,那儿郎的双腿,岂能快过精骑,精骑举矛直刺,眼见就要洞穿儿郎。

“哐!”

洛商陡然而至,以无锋剑身,挡在刺来的长矛尖上,那精骑突遭格挡,长矛连同身体,被直接冲飞了出去,瞬间滚落在红沙地上。

“各位大哥,何必为难小小儿郎!”

洛商想以剑止戈,可他望向那些精骑时,发现他们的眼中一片血红,洛商暗自心惊间,那些精骑置若罔闻,纷纷高举戈矛,朝着洛商疾刺而下。

“这便是修罗道场中,完全泯灭情感,如行尸走肉般的傀儡么。”

洛商以剑格挡,那精骑越刺越疾,洛商知其不死不休,横眉冷眼,剑随身动,数道凌厉剑气之后,那队精骑身首异处,鲜血横流染红沙地。

洛商正想去察看儿郎,忽而远处旌旗招展,号角马啸长鸣,阵阵马蹄声中,黑压压的一片精骑,手执直长戈矛,千军掠阵,朝这边直冲而来。

热门小说推荐
俏军嫂随军记

俏军嫂随军记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嫁妖夫,镇百鬼

嫁妖夫,镇百鬼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前男友又凶又怂

前男友又凶又怂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梦幻苍宇

梦幻苍宇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朕真也想做明君

朕真也想做明君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