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重明鸟挑动火红双翼,其翅上长羽交错层叠,如密不通风的高墙,双翼逐渐围拢合抱,远望宛若圆鼓牢笼,洛商身陷其中,只在一瞬间,四周天地易色,变得漆黑一片。
突然,黑暗之中亮起一盏明灯,尖如直插云霄的高山险峰,又如千年古刹间的佛塔,从下往上层层渐变,华光炫丽,光彩照人。
明灯之下,左右两侧各挂一盏灯笼,鲜红喜庆,如远处高悬的残阳,又如夜幕之下初升的血月,动人心魄,摄人心神。
每盏红色灯笼之中,各自燃点着两条灯芯,烈焰熊熊,映照一方,两条灯芯彼此相对独立,却又如龙蛇起陆一般,瞬间争斗追逐缠绕,誓将对方吞入腹中。
洛商良久驻足注视,意图窥测其中端倪,可世间大道变幻,无穷无尽,他小小年纪,初出茅庐之牛犊,又能勘破多少呢?
黑暗笼罩,许久未果,倏然之间,他以手拍头,似乎猛然记起什么,肃然的神情陡然而变,他额上大汗淋漓,掌心一片湿润,心中兀自惊叹不已。
“糟了,适才大战一场,重明鸟多有藏拙,这点亮的明灯,极像它高起的尖角,左右两侧灯笼,多半是它的双目,灯笼中的龙蛇,必定是那重瞳。”
他急忙闭上眼睛,不再直视双瞳,可身陷其中,待他有所察觉,却是为时已晚。
他闭目的一刹,只觉四周天旋地转,自己的整个身体,只是眨眼的一瞬,就被吸入无边的漩涡中,置身至另外一个世界。
“呕——”
洛商双手拄着剑柄,单膝跪在地上,不住的朝地上呕吐,适才的天旋地转,让他脑袋晕眩无比,漩涡的扭转撕扯,让他周身肌肉酸疼。
稍稍缓过神后,他缓缓站立起身,举目四顾,不由得惊叹出声:“哇,此处满目粉红,周遭花香四溢,莫不是传说中的世外桃源!”
他站立在葱翠山岗,他的周围数十里,是一片连绵不绝的桃林,林中桃树高大粗壮,棵棵枝繁叶稀,目之所及,皆是灼灼桃花,鼻之所息,均是淡雅花香。
微风拂过,片片桃红花瓣随风飘荡,或是成群结队,或是三三两两,或是特立独行,各奔前程,其间偶有一片,歇在洛商的裸肩上,冰凉清爽。
洛商伸手,取过桃红花瓣,左右仔细察看,又放至鼻尖深嗅,这才依依不舍,置于自己平摊的手掌心中,哈气轻轻一吹,桃红花瓣再次起舞,荡向遥远的天际。
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洛商收回无锋仙剑,漫步徐行在桃林间,林间小径通幽,纵横交错,峰回路转,他随心而动,率性而行,偶尔提酒豪饮,也不知行至了何处。
突然,远处林间传来数声啼哭,似鸟雀哀鸣,他循声悄悄靠近,躲在一棵大桃树后,举目远望。
桃林深处,一只毛绒小鸡独自垂泪,伤心异常,它站在桃树下,一边伸翅拭泪,一边自叹自艾,顾影自怜。
“四周同伴嘲弄,族中长辈笑谈,身世浮沉难测,无父无母无倚,我这般丑陋,他们都唤我丑小鸡,我身上流淌的,当真是羽族血脉么?”
“咕噜,咕噜——”
小鸡急忙抚向肚子,它咽了咽口水,收回眼中泪珠儿,抬头远望,眼神突然变得坚毅无比,它抬起自己一双小爪,不断的朝前狂奔。
四周以它为中心,快速的旋转变化,但见小鸡目光凶狠,在羽族、猛禽、野兽间穿梭,不断寻找、抢夺其他动物食物,以果其腹。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