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要说康山县人民最喜欢逛的地方,那毫无疑问就是第一百货大楼了。
在康山县的三个百货大楼中,第一百货大楼不仅楼层最高,面积最大,里面的商品更是一应俱全。
小到针头线脑油盐酱醋,大到成衣鞋子家具家电,甚至于照相机、电视机这类稀缺货,这里也有那么几台。
不过最多的还是人们日常生活必备用品,烟酒糖茶、锅碗瓢盆。
一走进百货大楼,王思明只觉得热闹极了。
商场里,人头攒动,熙熙攘攘。
每个柜台外面几乎都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有争先恐后挑选购买的,有看到新奇商品看热闹的,还有兜里钱票不够的,摸索着商品舍不得放下。
柜台里的售货员时不时地得去维持一下秩序,有时还会传来不耐烦的怒骂声。
王思明没去凑这个热闹,别说他口袋里只有两块钱,这还是原主私藏的,就算有钱,在这个凭票供应的年代,他也没票啊。
他把一到四楼简单走了一遍,最后停在四楼某处人少的地方,在心里默念“系统,签到!”
王思明有点紧张,脸微微发紧,签到地点换成百货大楼,会有什么不同呢?
“叮!宿主已完成本日签到,签到地点第一百货大楼,恭喜您获得——”
“三转一响一百套!”
王思明瞪大了眼睛,发了!发了!
三转一响,又名四大件,分别为自行车,手表,缝纫机和收音机,在这个年代,谁家要是有“三转一响”的其中一件,那都是相当牛逼的存在了!
就说相对象吧,谁家要是能拿出“三转一响”做彩礼,那媒婆都能把他家的门槛踩破了!
王思明下意识地走到了“三转一响”的售卖区域,了解了一下价格。
不同品牌价格不同,总体来说,这里的手表价格在100-120元,自行车160-180元,缝纫机160-180元,收音机50-120元,都必须凭票购买,也就是说并不是有钱就能买得到的!
价格很美丽,可怎么变现呢?
这时,旁边的争吵声打断了王思明的思绪。
“不是说好了彩礼要有一辆自行车的吗?!”女人脸色不愉。
“唉!谁知道本来说好给我爸的自行车票,让人给截胡了呢?没票咱也买不着啊!”男人欲哭无泪。
“我不管,反正没自行车,就别想结婚了!”女人甩手离去。
男人站在那里默默叹气,过了好一会儿,才垂着头慢慢离开。
王思明赶紧跟了上去,“同志!等一下!同志——”
“你在叫我吗?”男人回头不确定地问道。
王思明走近男人,在男人耳边轻轻道“要自行车吗?不要票!”
男人眼睛一亮,看向王思明,王思明点了点头。
二人出了百货大楼,找了个没人的墙角处。
男人递了一支烟给王思明,“小兄弟,你真的有自行车?”
王思明接过烟夹在耳朵上,“飞鸽,新的!我哥婚事黄了,让我把自行车换成钱!”
“新的?这买来多不容易,咋不留着呢?”男人询问道。
“呵!不当吃不当穿的,为了他,家里都没米下——”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王思明赶紧闭了嘴,一脸烦躁“你到底要不要?不要我就找别人了!”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