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几个小妖马上就冲上前去,对着洞口一顿乱砍,不过片刻时间,就把洞口收拾干净。
尘封了无数年的古洞,终于重见天日。
犀牛大王或许怕有什么不妥,让一群小妖在前面带路。
小妖们虽然心中恐惧,奈何大王的话不能不听,只能捏着鼻子往前方而去。
进入洞中片刻,就有一个小妖跑出来说道:‘大王,里面没有问题,清爽,干净,没有异味。’
听到这话,犀牛大王点了点头道:“好,既然如此,我们就进去寻找一番,也不知道那个炼丹炉能否使用呢。”
三王嘿嘿笑道:“大哥无需担心,那可是从很久远传下来的宝物,不会轻易损坏的。”
大王点了点头道:“罢了,等我们看到之后,就有答案了。”
众人唏嘘,就往那古洞之中走了进去。
李二狗心中无语,心想你们至于吗,吃不了就不吃,这人是非得吃吗。
沿着昏暗的山洞快速前行,一路之上,非常安静。
不愧称之为古洞,这山洞之中,连个耗子都没有。
不过李二狗却是发现,这洞壁上有很多漂亮,闪着光芒的晶石,可惜他现在被困,否则的话,说什么也要挖几块出来。
实在是这些晶石,五颜六色的太漂亮了。
李二狗感觉自己好像一直在往下面走,这山洞隧道很深,蜿蜒曲折,也不知道最终通向哪里。
山洞异常的安静,安静到只能听到大家的脚步声。
越往下,却是感觉山洞开始变的燥热起来。
足足走了半炷香的时间,前方才豁然开朗,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洞窟。
洞窟里面弥漫着硫磺与古老草药混合的味道。
真是古怪,这山洞应该废弃了无数年,竟然还有如此味道,真的是让人匪夷所思。
再看山洞的墙壁上面,生满了绿色发光的苔藓,映照在这山洞之中,让山洞里面有一股说不出的诡异感觉。
山洞的中心处,矗立着一座巨大的青铜丹炉。
这丹炉足有三丈高矮,当真是巨大无比,也不知道当年这东西是拿来炼制什么的。
可见炉身之上雕刻着早就已经绝迹的洪荒异兽的图案。
更加诡异的是,这炉子还是热的,炉口处还有隐隐有红色的火光跳动,散发出令人心悸的法则波动。
三个犀牛精围绕丹炉转了一圈。
就听那大王不由唏嘘道:“想不到,真的想不到,过去了无数年,丹炉不仅没有损坏,竟然还在燃烧,难不成里面还炼制了什么宝贝。”
三王眼睛一亮,不过还是摇头道:“什么宝贝还能炼制成千数万年,即便是最坚硬的东西,也炼成飞灰了吧。”
二王赶忙说道:“不要想多了,这丹炉连接地肺之火,才会一直燃烧的,只要地肺不灭,炉火就不会停下。”
大王微微惊讶道:“老二,你怎么知道这事,我怎么就不清楚。”
二王轻哼一声道:“大哥,我早就告诉你们要多读书,读书多了,才有文化吗。
这都是我从山洞里面,遗留下来的那些书上看来的,曾经就给你们说过,时间久了,或许你们就忘记了。”
说到这里,老大和老三,都有些尴尬起来,如同老二所说,他们两个怎么会读书呢,开什么玩笑,让他们打打架,骂骂人还不错。
读书,一看到那东西脑袋都痛。
虽然那里面有很多好东西,可不对两人的胃口啊,所以只能作罢。
两人赶忙摇头道:“老二,还是你自己慢慢看吧,既然你知道这东西,赶快和我们说说,你会不会用啊。”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