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二章 秦城(第1页)

镖局众人收拾妥当后,天色已晚。

林一心想,应是在此露宿一夜了。

没料到,车海大嗓门喊了一声后,艄公长篙一撑,大船挣脱了浅滩,到了水当间,顺着水流,缓缓而动。

不一刻,船速顺畅起来。

原来这是要连夜赶路呢!

林一心里藏着疑问,听二狗子一说,才知前面一二百里没有险滩激流,河道也宽敞。

到了夜色降临,月色当顶,两岸连山黑黝黝一片,河水却泛着一层银色鳞光,倒也不误行船。

只是罹难的几人,尸首都不知被激流冲到了何处,镖局中人只能作罢。

两条船顺流前行了一夜,第二天,林一被车海邀去了前面的船上。

前舟之鉴不远,车海有所顾虑应是情理中事。对此,林一也不推搪。再次船行险滩时,他便手持长篙,在船尾帮着掌控行进方向。

林一脚下生根,手上力大,操船举重若轻般自如,让众人对这个少年人又多了分敬佩!

一路上顺风顺水,再也无事,众人沉闷的心情也好转起来。

当水面点点生金,鳞光耀眼之时,眼前的河面骤然宽阔到了二十余丈。水面上船帆片片,穿梭不止。沿岸高低不同的房屋,鳞次栉比。

两条船未近左岸,一声梆子脆响,岸边一条小船如鳅,从众多船只中窜出。上面一个黑衣汉子打出手势后,掉头而去。镖局的两条船缓缓随行,进入了码头。

林一面带不解看了一眼身边的袁凤鸣。

“这里水面码头属排帮管辖,船只靠岸与装卸货物,皆要听从排帮的安排。”袁凤鸣轻声解释着,语气透着无奈。

果然如袁凤鸣所说,船刚及岸,一群黑衣的汉子,便搭起跳板,涌了上来。镖局中人习以为常,纷纷收拾各自的东西上岸,而那帮黑衣汉子已飞快的把货物抬上岸边。岸边早已停了一溜的马车。

车海与几个手下,忙着来回寻视,见货物上岸装车完毕,掏出一锭银子,递给为首的黑衣人。然后他手臂一挥,吆喝一声,带着众人便随马车而去。

秦城临水而建,城墙比之四平又要高出一丈来,一圈的城墙怕有十余里,高高的城门上“秦城”二字,肃穆浑重。

一行人随着马车,低头赶路。惟有林一神采奕奕,四下打量观望,眼中充满了好奇。

不顾一路奔波劳顿,接着又马不停蹄交接了货物,寻了一家客栈住下后,众人这才缓了一口气。

各自洗漱完毕,林一随众人吃罢了晚饭,便被二狗子拽着,要去街上逛逛。二人才出客栈门口,就被袁凤鸣喊住。

林一只好咧嘴一笑,示意二狗子先行,自己回头就来。

“不知袁姐唤我有何事?”

车海与袁凤鸣一起,手里拎着一些礼盒类的东西。

袁凤鸣看了一眼车海道:“师兄先去等候,小妹随后就到。”

车海爽快答应了一(本章未完,请翻页)

热门小说推荐
俏军嫂随军记

俏军嫂随军记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嫁妖夫,镇百鬼

嫁妖夫,镇百鬼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前男友又凶又怂

前男友又凶又怂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梦幻苍宇

梦幻苍宇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朕真也想做明君

朕真也想做明君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