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是吗?”
沈凌峰笑了。
他伸出右手,食指在桌子轻轻地、有节奏地敲击着。
“笃……笃……笃……”
每一声敲击,都像是敲在赖三的心脏上,让他头皮发麻。
“赖三,我的耐心是有限的。”沈凌峰的声音依旧平静,但赖三却从中听出了一丝寒意,“我知道,你父亲是个有名的土夫子,但那佛像的造型明显不是华夏国内的,确切地说,那是一尊充满了暹罗风格的佛像。你父亲一个在大陆刨了一辈子土的土夫子,遗物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难道说,他还曾去过南洋刨过土?”
这句轻飘飘的反问,像是一盆冰水兜头浇下,让赖三从头到脚凉了个透。
他浑身的血液凝固,僵在原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不必急着否认。”
沈凌峰从口袋里掏出两沓港币,“啪”地一声,拍在赖三面前的桌上。钞票的棱角整齐,泛着油墨特有的清香。
“我说过,只要你老实回答,这些钱,我赢的钱一分都不要。这钱……是我之前趁乱捡的。”
赖三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两沓港币,神情复杂。
赌桌上,那颗灌了水银的骰子当众裂开,他就知道自己完了。
开赌档的,被人发现出千,自己在庙街是彻底混不下去了。
别说是差佬了,就是那些曾经在档口里输了钱的赌客也会要了自己的命。
一个念头,在他心头疯狂滋长——跑路!
带着阿娇跑路!
这两万块港币,无疑是他活下去的资本。
“我……我说!我什么都说!”赖三迫不及待地开口,像是怕沈凌峰反悔一般,语速极快。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他咽了口唾沫,开始一五一十地讲述起来。
“我爹……死后,还是给我留下了不少家产。可我这人好赌……没两年,钱就输光了。”他瞥了一眼身边的阿娇,眼神里闪过一丝愧疚。
“我没什么本事,又欠了一屁股债,房子都卖了,还不够还……”
“那时要不是遇上了阿娇……”他再次看向身边的女人,这一次,眼神里多了一份柔情,“我真不知道该去哪儿了。”
沈凌峰静静地听着,没有插话,只是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却将赖三脸上每一个细微的表情,都捕捉得清清楚楚。
“没钱了,总得活下去啊。”
赖三的语气变得有些低沉,像是在为自己开脱,又像是在陈述一个残酷的事实。
“只好……只好干上了那些没本钱的生意。”他顿了顿,不敢看沈凌峰的眼睛,“我虽然没学会我爹摸金的本事,可跟着他半辈子,看东西……看东西还是会了一点。”
沈凌峰心中了然,所谓的“没本钱的生意”,无非就是盗窃。
“有一回……我潜入了一座大宅子,那宅子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院子修得跟花园一样,围墙也高。”赖三努力回想着当时的场景,眼神变得有些飘忽。
“我本来只是想随便摸点值钱的玩意儿,没想到,无意间竟然让我发现了一间密室!”他的眼睛亮了一下,仿佛又回到了发现宝藏的那一刻,“那里头……宝贝可不少!”
“可就在我准备往口袋里装东西的时候,外面突然有了动静!我吓得魂飞魄散,哪还敢多待?急急忙忙随便装了几件,就赶紧溜了。”
说着,他还拍了拍胸口,仿佛那份惊险仍历历在目。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