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眨眼便就是腊月二十四,到了小年时节。
小年又被视为忙年的开始,从这时起,人们就会开始准备年货、在家里扫尘、祭祀灶神,为即将到来的新年做着准备。
杨梅镇上,家家户户都开始忙碌起来。
女人们留在了家中,开始清扫起屋里的污垢。喜好玩闹的孩子们,在家中长辈的指使下,不情不愿的跟着大扫除。
但天性玩闹的他们,只是认真的干了一会,很快又从中发现了乐趣,开始嬉戏打闹起来。
男人们则来到了镇上的集市,开始采办年货。
杨梅镇虽然只是个偏远小镇,但在镇子附近,也还是有十几个小村子的。
如今年节将近,这些附近村子和镇上的居民,都凑到了集市里面,开始用辛苦一年的积蓄,才买着合心意的年货。
各地的行商闻风而来,带着各种各样的货物,在镇子里办起了集市。
因为参加集会的人太多,镇子里的街道集市不够用,一些商人们干脆在镇外的一处平地上,搭起了简易的棚子,开始做起了露天生意。
趁着这个机会,陆渊也背起了自己的大背篓,里面装满了熏制的腊肉,开始来到集市上摆摊。
熙熙攘攘的集市,铺满了镇外的空地,无数的人流聚在里面,嘈杂之声震得人耳鸣。
走在热闹的集市里,他发现这里的摊铺各种各样,小吃茶水,针线布料,果脯酒肉,对联剪花……
凡是过年用得上的年货,此处都可以见到。
陆渊转了一圈,发现集市中大半位置都已经有人占了,唯有较为边缘的几个角落,还有些许空位。
不过就算是这些空位,也有那些精明的,提前摆设了空摊位,人家也不卖货,就租售这些位置。
你不租也行,但集市上已经没了空地,根本没地让你摆货了。
至于动手强抢?
这些人能做这生意,后面当然也是有人的,最大的东主就是镇长,你能斗得过他们?
对此,陆渊除了在心里暗骂一声“扒皮鬼”外,也只能捏着鼻子,交了五十文钱的摊位费,开始做起了生意。
今年他狩猎成果颇丰,刨除掉那些野兔野鸡不算,仅是豺狼虎豹等大型猎物,就不下数十只。
这些猎物除了皮毛之外,还贡献了多达两千余斤的腊肉。
这么多腊肉,紧靠陆渊自己,自然是吃不完的,留久了也是坏掉,当然要趁此机会拿出来换钱。
“腊肉,便宜好吃的腊肉!”
将背篓中带来的肉,放到摊位上摆好,他就开始吆喝起来。
很快,就有顾客被吸引过来:“这肉怎么卖?”
陆渊看了眼顾客,这是个穿着简朴的农民,应该很少吃肉,此时看着腊肉直流口水,心中笑了笑,说道:“这是腊虎肉,五十文一斤。”
听到价格,这人吓了一跳,连忙指向下一个目标:“太贵了,这个呢?”
“这是野猪肉,三十文一斤。”
“有便宜一点的吗?”
“有,这是野黄狗肉,十文钱一斤。”
“好,就这个了,给我来两斤。”
看着提着一挂肉离去的客户,陆渊第一单生意就做成了。
或许是因为卖的便宜的缘故,接下来的时间,不断有着人过来光顾肉铺。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