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颜骏泽想了想又感觉不对。
如果是类似憎亲婆那种单纯的分灵,自己早就被她完全控制,也不会一直等到现在,在快要被杀死的时候,才爆发出来。
会不会……背身女种下这个分灵是为了帮自己?
如果真是为了自己的好,那这种方法也太恐怖了。
不过不管怎样,现在看来,自己的身体似乎恢复了正常,连致命的伤口都消失不见,暂时对自己是个好消息。
胡思乱想一会儿,颜骏泽很快沉睡过去。
这一觉,他一直睡到晚上六点的时候才醒来,脑袋昏昏沉沉,四肢依然很酸软。
醒了后又在床上躺了好一会儿。
来到卫生间的时候,一照镜子,把颜骏泽自己都吓了一跳。
只见镜子里的自己脸色苍白如纸,要不是眼睛还会眨的话,与一个死人根本没多大区别。
“这就是被分灵后的症状吗?”颜骏泽自言自语。
随即想起现在还是一个严重缺血的人,虽然看似能够站在这里,但体内根本没有多少血液。
这一点,肯定是对自己不利的。
这损失的血,是要去医院输血输回来,还是直接喝?
想了想,如果去医院直接要求输血的话,恐怕会引来轰动。否则根本无法解释一个人在体内血液供应完全不足的情况下,还能活着走到医院。
那就想办法先喝点血试试,至少也要看体内吸不吸收,并转化为自身的血液供应。
随即他拿出电话给周大力打了过去。
“什么,你要新鲜的人血?干什么?抓吸血鬼吗?”周大力在那头明显很吃惊。
“这你就别管了,先给我弄几袋。”颜骏泽道。
“什么血型的?”
“a型,有没有问题?”
周大力点头:“我试试,我大伯的干妈的女儿的老公的妹夫就在市一医血液中心工作,我找找他。”
对于周大力家的亲戚和人脉关系,颜骏泽已经习以为常了,反正只要有要帮忙的,他总能从各种亲戚中理出一条线,找到一个人,然后想出办法。
“如果可以的话,你抓紧点时间,购血的钱我给你。”颜骏泽道。
“说什么钱呢,伤感情。”周大力挂了电话,跑去张罗去了。
随便洗了一下脸,此时老妈李曼回家。
早上走的时候李曼看儿子还在睡,所以没有吵醒他,此时见到颜骏泽一脸苍白的模样,吓了她一跳,赶紧问长问短。
颜骏泽只说熬夜加上有点感冒,已经吃了感冒药,又缩回卧室里躺着休息。
李曼见他只是脸色发白,没有其他方面的症状,赶紧去厨房把冷冻的鱼解冻两条,又炖了鸡肉菌菇,准备晚上给颜骏泽好好补补。
躺在床上,颜骏泽给张小茉打了个电话。
两人有一段时间没见了,一番寒暄过后,颜骏泽找了个机会问道:“对了,你上次说的被分灵4时后就没得救了,然后那个人会变成什么样?”
“完全受到灵异本体的控制,没有了自己的思想,形同行尸走肉。”张小茉愣了一下,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问,但还是很快回答。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