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2章 借光(第1页)

兰斯醒来的时候,明显察觉出身边还有另一道呼吸声,他下意识将警惕心拉倒最高,却在转头瞧见半躺在身侧的李离时放下心来。

这个雄虫似乎能够让虫完全提不起戒备的心,即便之前有,每每在看见对方时又不自觉放下。

奇也怪也。

李离担心自己的离开会让兰斯睡不安稳,便一直守在床边,又在不知不觉中睡着,连兰斯醒了都没察觉。

兰斯明显感觉自己精神力要比昏迷前温顺不少,想来也是眼前这名雄虫的功劳。

这间屋里都是对方信息素的味道,一股陌生的花香,应该也是蔷薇科的一种,就是兰斯了解不多,没能分辨出是哪一种。

兰斯闻雄虫的信息素并没有和其他雌虫一样情动的反应,只是单纯觉得味道很香,有点好闻。

奇怪的是这名雄虫并没有标记他,而是勾着他的手,这是什么新型的安抚方式?

他缓缓抽出自己的手,又将李离放平在床上,好让对方睡得更舒服些。

辨别出这应当是李离的住处后,兰斯开始打量起来。

这里很简洁,除去本该布置在这里的属于皇子规格的物品外,并没有太多属于李离自己特点的东西。

这名雄虫虽然喜欢宅在家,但即便是属于他的家里,也没有太明显的私欲,不像是这屋子的主人,而像是一名暂时停留的过客。

兰斯余光扫过窗台,却在飘窗那里收入了一抹不一样的颜色。

再瞧一眼。

像是鲜花。

它们被一朵朵摆放在飘窗,竟也没被晒得枯萎。

兰斯上前要将它们收起来,却在手触碰到他们时察觉出其中的不对。

原来是假花。

却做得如此逼真。

兰斯将他们收起来,插进瓶子里,竟是能以假乱真。

"……少将?"李离从床上起身。

“您醒了,要请医生吗?”

李离说着就打开终端。

兰斯制止道:“不用,我现在好多了。”

说着他看了李离一眼,笑道:“还要多谢殿下。”

李离想起先前的事,耳根微红,有些不好意思地转开眼,“我也没做什么。”

这一转眼,就见到了兰斯手里瓶子里的花。

“我都忘了,还好少将把它们都收起来了。”

兰斯低头,“这是殿下做的?”

李离点头,“就是做的不好。”

他叹了口气。

他找了合适的材料,用制作绢花的工艺做了几朵玫瑰,有粉有红,有艳有柔,只是他到底不是传统的手艺人,只能算入门,比不上传承大师技艺精湛。

“很漂亮。”兰斯夸道,“殿下要是送给雌虫,他们一定会很喜欢。”

李离奇怪看了他一眼,“我为什么要送花给别的雌虫?”

兰斯想起这是一个为了不和雌虫结婚,宁愿一直宅在家里的雄虫,笑道:“那就等殿下以后有想送的雌虫再说吧。”

他记得李离之前说的话,对方和他结婚,显然并不是喜欢他,兰斯也很自觉,并不会干涉李离的婚姻,他现在不喜欢雌虫,不想结婚有雌侍,兰斯帮他挡着,将来要是改变主意,兰斯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热门小说推荐
我的爱人,我的家

我的爱人,我的家

杨瑞和宋玉洁是一对恩爱夫妻,他们有一个五岁的儿子杨浩宇,两人都来自农村来到广城打工,两人省吃俭用,渐渐有了一些积蓄开了一个饭店,蔡天香是饭店的服务员,父亲得了胃癌,为了给父亲治愈病来到了杨瑞的饭店打工,蔡天香第一天来饭店刚好是杨浩宇的生日,那天晚上,杨瑞和宋玉洁早早的就关了门,准备为儿子庆祝生日,蔡天香却在儿子的生......

触手怪的漫长旅途

触手怪的漫长旅途

茂密的森林中,虎啸猿啼,荆棘遍布。黑黝黝的参天古木投下鬼影一般的树荫,背后不知潜藏着多少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李维就是苏醒在这么一片他从未见过的虎狼之地中的。“我这是”他环顾四周,一下子就感觉到了不对。“我的眼睛?”他现在看到的景象绝不是一个人类的双眼能呈现出来的。而且,他所处的“高度”几乎是紧贴着地面的程度,就仿佛他现在正趴在地上一样。“我我变成了”活动了一下身体,他终于明白了情况。他变成了一只触手怪。也许不能叫触手怪,毕竟比起某些作品里拥有无数粗壮触手的猛男触手怪来说,他现在就像个婴儿。也许说婴儿都是在抬举他。现在的李维,就像是四根差不多长度的触手被粗暴地拼在了一起。如果他摊在地上的话,就是一个完美的“十”字型。...

我爸爸是朱棣!

我爸爸是朱棣!

穿到古代不可怕,穿成皇子也没啥,但....如果来到的是大明王朝第一彪悍家庭...这就有点斯巴达了。皇爷爷叫朱重八,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朱元璋,晚年杀光功臣,近乎屠掉大半个官场的猛人。亲爹叫朱棣,打架是爱好,放到现代绝对是个‘你瞅啥,我瞅你咋地’的社会青年代表。一个风和日丽的大白天,婴儿朱高炽睁开了看世界的眼睛,第一眼就看到两张凶神恶煞的土匪脸,吓得他腿一蹬,手一挥,一边一小拳头。朱元璋:“好小子,像我。”朱棣:“嘿嘿嘿,不愧是我儿子,小拳头有劲儿”然后,被孙子/儿子尿了一脸的大明朝太祖、太宗皇帝:“.......”这小子...像我?后来,朱棣隔三差五写信给兄弟炫耀:“我儿高炽能上马了,我儿高炽能耍小刀了,我儿高炽扎马步能扎半个时辰了,我儿高炽又写信说想我了,哎,我儿高炽哪哪儿都好,就是太爱我这个亲爹了。”朱家兄弟:“.......”朱棣炫耀完,转头就听到胖崽崽朱高炽的心声。“我打架没爹厉害,爹是不是就不爱我了?”朱棣:“.......”外人不知道,他的乖儿砸有神异,一对视就能听见他的心声。而朱棣还有一个所有人都不知道的烦恼,那就是,他最爱的胖儿砸老爱在心里担忧说。“我爹以后是要造反哒,我该怎么办?”朱棣:“......”我不是,我没有,我不敢,儿砸你别瞎说。后来满朝文武都知道,朱元璋除了有个最爱的儿子,还有了个最宠的孙子。这位经常挂在嘴边的就是:“我孙高炽,聪明伶俐,能文能武,宽厚孝顺,还喜农,极肖我啊哈哈哈。”文官们看着小手一揣,笑得格外敦厚良善的小皇孙朱高炽,还以为又是个亲近文官,喜好读书的斯文好种子,结果,后来种种表明....他们被骗了!亲爷爷是朱元璋,亲爹是朱棣,他朱高炽能斯文到哪里去?后来的后来,朱高炽负手而立,豪气万丈,气吞山河,“爹,咱们的征途是星辰与大海,所以,这片大海,您什么时候给儿子打下来?”朱棣:“.......”儿啊,爹就想在草原溜达溜达啊ps:1,架空大明朝,勿考究,私设繁多~2,偏群像,慢节奏爽文,男主有官配,正文会有感情戏,占比不大3,逻辑跟着剧情走,相遇是缘,大家看个开心呀。V后日更,多谢支持~...

捕快凶猛

捕快凶猛

前世刑警,今世捕头,秦无病只想一心继续探案,奈何家族商道难行,正巧科场舞弊案发,督修河道的银子失踪,襄王爷奉旨查办,机缘巧合之下,秦无病得襄王爷赏识,庙堂之高,江湖之远,本都与秦无病无关,可为了家族利益,秦无病一路跟随襄王爷屡破奇案……一段故事,几多疑云,杀机隐隐,权谋机诈,秦无病用他两世的城府,敏锐的观察,大胆的假设,细致的推理,周旋在庙堂之中,他可为白骨鸣冤,亦能领兵攻城,他无官无禄,却名声远扬!...

蛰龙已惊眠

蛰龙已惊眠

即将晋升为域主的七鄞因性情顽劣被派遣下界历练,历练三世可顺利晋升。封印记忆的七鄞先后进入修仙界,现代都市和未来纪元,历经世间坎坷,每一世都会带着上一世的记忆。再进行三次轮回之后,七鄞顺利即位域主,而他也着手管理座下无数小世界。某天,处于闲暇时间的七鄞接收到来自小世界自己故友的求助,于是决定下界对其施以援手,同时维持......

师父在上我在下

师父在上我在下

秦悦好伤心好担心,自己不就是没有背!闺!训!怎么就把师父给气吐血了?师父昏倒在地,她把师父扶上床,熬药喂药脱衣撒药缠绷带,恩,晚上还是睡在师父床上方便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