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百⑥⑩④章 姑且算是魔十的糖吧,大概(第2页)

“这也能称作礼物,猪来缝都比他强!”

就在这时,爱丽丝那忽高忽低、充满惊讶与质疑的声音骤然响起,瞬间将魔理沙飘飞的思绪拉回到现实当中。

“的确是很丑。”

魔理沙并没有否认玩偶丑陋。

“不过,他真的很努力了呀。”

〖和我一样……〗

魔理沙继续补充说道,只是有一些话藏在心底,并没有说出口。

她一开始放出来的魔法也是相当不堪,甚至可以说是毫无作用。

“这又和努力有什么关系?”

爱丽丝不清楚这些事,自是不解。

“爱丽丝,你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魔理沙故作神秘,手指头轻轻碰过她软香软香的唇,笑着说道。

这话本身没啥问题,只是对爱丽丝杀伤力极强,说是击穿心灵也不为过。

“你就这么喜欢这个笨蛋吗?”

爱丽丝情绪显然是有些激动,不时还会跺一下脚。

“毕竟,他没我不行呀!”

魔理沙拍拍起伏不大的胸部,露出一道绝美的笑颜。

〖好…好耀眼!〗

爱丽丝遮住半边前额,她只觉自己似乎瞅见了天使的光辉,同时心底也升起一股相当强烈的挫败感。

“可他身边并不止一个,灵梦,萃香,甚至是那个妖怪贤者,都对他青睐有加吧?”

“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

即使如此,爱丽丝还是想努力一把,不想就这么轻易放弃,轻轻晃动脑袋,出声询问道,也许说是质问更为合适。

“他心中有我,足矣!”

魔理沙只说了这一句,满腔尽是对十一的信任。

“那喜欢他的理由?”

爱丽丝继续询问,她不甘心。

“因为是他,所以喜欢哦~”

魔理沙的声音轻轻柔柔地飘过来,仿佛带着一丝梦幻般的色彩,她金黄色双眸里闪烁着光芒,令人难以捉摸。

只是这个回答似乎有些牛头不对马嘴,让人摸不着头脑。

它既不像是一个明确的原因,也不像一个合理的解释,但仔细一想,并没有什么问题——有时候,喜欢就是这么毫无来由、莫名其妙的事情吧?

“这不是完全没理由吗?”

不过爱丽丝显然无法接受这样的说法,她皱起眉头,一脸疑惑地问道,她的语气中夹有些许不满和不解。

热门小说推荐
俏军嫂随军记

俏军嫂随军记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嫁妖夫,镇百鬼

嫁妖夫,镇百鬼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前男友又凶又怂

前男友又凶又怂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梦幻苍宇

梦幻苍宇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朕真也想做明君

朕真也想做明君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