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6章 其他形式的战斗(第1页)

几乎所有人都被天月界的变化所惊诧,唯有隔离在小世界以及闭关之人例外。

小世界中的守一仙真正面临着成仙之后最大的威胁。

他的仙体遭受重创,却连一丝一毫的力量都无法调动进行反击。

在遭受攻击的瞬间,他清晰地感应到仙体所受的伤害,可攻击一旦停止,他便再度与仙体失去联系。

这绝非同境界地仙能够做到之事,唯有对法则有深入理解并能熟练运用者,方可为之。

由此可见,斯蒙果然并非地仙境界,甚至有可能超越天仙境界。

但是斯蒙的攻击也不顺利,守一仙真的仙体远比斯蒙预想的难以攻破。

虽说斯蒙已将守一仙真的仙识嫁接到紫黑色雾气之中,但仅靠仙体的本能反应,便给斯蒙的攻击造成了极大阻碍。

斯蒙从地仙境界出发,知晓维持何种程度的攻击,方能在伤害守一仙真的同时,又不唤起仙体过于强烈的反抗。

然而,隐匿在雾气中的斯蒙似乎忘却了,时间法则绝非地仙境界所能参悟。

突然,黑暗之中有光迸发而出。

这光芒淡薄却隽永,仿佛自黑暗诞生之时便已存在。

那是淡薄的灰色光芒,夹杂在紫黑色烟雾里,却并不与之相融。

连斯蒙都未曾察觉,灰色光芒究竟何时出现,又是何时与紫黑烟雾交织在一起。

随着灰色光芒涌现,相同的命运降临到斯蒙头上。

他的仙识被隔离,紫黑色雾气以及他的本体,皆被分隔开来。

紫黑色烟雾被守一接管,随着灰色光芒扭动、变形,宛如活物一般,朝着小世界的壁垒贴附上去。

守一那光芒略显暗淡的仙体重新显现,随后小世界的形状逐渐清晰。

这轮廓早已不是守一熟悉的浑圆模样,而是被斯蒙那透明的外壳围出一个放大的人形。

原来,这便是斯蒙躲避时间法则的方法,他凭借外壳不死不灭的特性,将本体依附其上。

守一的七窍中流淌出深灰色液体,仔细瞧去,那哪里是什么液体,分明是细碎的灰色光芒凝练到极致的形态。

再将视角放大,每一滴深灰色液体之中,都有一道道身影在活动。

这些身影是状态各异的斯蒙与守一,他们相互攻击、各自防守,尽情释放出自身领悟的每一种术法。

刚刚被逼出本体的斯蒙,视线瞬间被吸引过去。

那流淌的深灰色液体,从守一仙真的下巴滴落,却并未遵循重力落到地面,而是越变越小,最终消失在空气中。

然而,对空间法则感悟颇深的斯蒙,触类旁通,隐隐明白这些深灰色液体并非消失,而是重归了守一召唤它们的地方,时光长河。

“时光长河!真仙境!”

斯蒙本体那只紫毛老鼠,露出人性化的表情,咬牙切齿地说道。

他错误的估算了守一仙真的实力,原以为只是一个地仙境的仙人,他可手到擒来。

万万没想到守一仙真竟然也是真仙境界,只是一步慢步步慢,现在他已经陷入被动中了。

对于凡人而言,七窍中流出液体,往往意味着生命垂危。

而对于守一来说,这同样需付出极大负担。

热门小说推荐
俏军嫂随军记

俏军嫂随军记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嫁妖夫,镇百鬼

嫁妖夫,镇百鬼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前男友又凶又怂

前男友又凶又怂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梦幻苍宇

梦幻苍宇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朕真也想做明君

朕真也想做明君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